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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身价一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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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轻候感到一阵晕眩,慢慢地踱走到窗前,看着那些灰蒙蒙的天空,忽然叹了口气,仿佛无限感慨地道:
    我刚刚接到风波里传来的线报,说你的那个宝贝徒弟卓不凡现在已经背叛了荻镜宫,居然帮着风家的大少爷一起对付荻镜宫,而且还杀了不少荻镜宫派去的高手,甚至连天蚕娘子也死在了他的手里。
    他明明知道,雷家已经成为荻镜宫的一个分舵,明明知道对付雷家就是对付荻镜宫,可他居然还要帮着风家。
    听到这话,向方却好像一点儿也不觉得意外,他的嘴角甚至还露出一丝欣慰的笑,然后,反问道:
    卓不凡是我的徒弟,他对付雷家,背叛荻镜宫,那好像也只是我的问题吧,吃不下,睡不着坐立不安的应该是我才对,你为什么坐立不安呢,这跟你又有什么关系呀?又跟你那位宝贝儿子又有什么关系呢?
    白轻候摇了摇头,然后,苦笑了一下,忧心忡忡地道:可是,很不幸的是,我的那个宝贝儿子跟你的那个宝贝徒弟,偏偏都是风家大少爷风一飞的好朋友,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好朋友的好朋友就是好朋友,而好朋友的事情,做好朋友的当然也要帮忙了,
    所以呢,我那个宝贝儿子也只好跟着你的那个宝贝徒弟一起对付荻镜宫的人了,而且,他好像也杀了不少荻镜宫的人,你说这跟我有没有关系?
    向方仿佛早就料到他会这么说似的,忍不住笑了笑,道:可是,我却听说你那位宝贝儿子当时并没有出手?
    白轻候叹了口气,仿佛正好被他点中了心事似的,淡淡地道:正是因为他没有出手,所以才更是问题呀。
    向方好像觉得有些奇怪,不知道他这究竟是什么意思,所以,眉头微微皱了一下,忍不住道:哦?
    看着他这副吃惊的表情,白轻候忽然笑了笑,仿佛觉得能够让向方吃一下惊,真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似的。
    他叹了口气,像是很吃惊,又像是很得意地道:你知不知道,现在,我那个宝贝儿子跟谁在一起?
    向方笑了笑,淡淡地道:索命青衣,是吧?
    听到这话,白轻候大吃一惊,仿佛觉得面前的这个人果然像传说中的那么神乎其神似的,沉声道:怎么?你也知道了?
    向方只是笑而不答。
    白轻候又忍不住叹了口气。
    如果你在一旁细数着的话,可能就会发现,这已经是他第十七次在叹气了。
    白轻侯舔了舔那厚厚的嘴唇,忧心忡忡地道:我知道,前几天,索命青衣杀了你们荻镜宫的人,所以,你们荻镜宫的人现在也正在杀他,而我那个宝贝儿子现在却偏偏跟索命青衣搅在了一起,你说这是不是很大的问题?
    向方冲着他摆了摆手,一点儿也没有什么觉得不可思议的意思。
    他只是笑了笑,淡淡地道:这些都是他们年轻人的事,而我们这些做长辈的,即使想管,恐怕也管不了啦,
    况且,他们已经不再是小孩子了,都已经有了自己的想法,所以,现在正是他们应该做出选择的时候了,对啦,这就是你的问题吗?
    白轻候先是不停地叹气,然后,又觉得向方说得有道理似的,又开始不停地点头,然后,脸上的表情忽然变得更加凝重起来,凑到他的面前,道:
    其实,这也不是我最关心的问题,我现在最关心的问题就是,你到底有没有把那个宋秋离杀了?
    向方没有回答,而是看了看窗外。
    他的眼神已经飘向了正对着窗户的那片山坡,山坡上有一片开垦出来的梯田,梯田里一年四季都种着瓜果蔬菜作为掷金山庄的日常供给。
    既然有菜地,就应该有种菜的人。
    宋秋离已经在这片土坡上种了整整二十年的菜了。
    二十年来,他日日夜夜都在菜地里劳碌,耕地,选种,播种,浇水,简直都成了种菜的专家了。
    什么季节该栽种什么样的瓜果,什么季节该播种什么样的菜籽,什么季节会生什么菜虫,他都掌握得清清楚楚。
    可是,看他的容貌,看他的气度,看他在举手投足之间所散发出来的那种骄傲和自负,绝对不是一个甘心给人种菜的人的。
    特别是他的那双手。
    虽然由于长久种菜的缘故,那双手已经变得很粗糙,但是,仍然保持着原来的习惯,指甲很短,指头匀称修长,很干净。
    这绝不是一双适合种菜的手,在江湖中,只有经常用剑的,甚至剑法很好的人才会有这么一双手的。
    可是,一个剑客,怎么会跑到这种地方给人种菜呢?
    也许以前,他确实是一个剑客,甚至是江湖中绝顶的剑客,但是,现在的宋秋离并不是什么剑客了。
    现在,他只是掷金山庄的奴隶而已。
    他已经在这里种了二十年的菜,现在,可能连他自己都忘记了,自己曾经是江湖中名极一时的剑客。
    二十年前,他的身价是一百万。
    也就是说,他每杀一个人,就会得到一百万两的报酬,可是,当他把自己输给掷金山庄的时候,输掉的也是一百万两。
    当然,对于宋秋离来说,这一百万两也许根本算不得什么大数目,他只要接一单生意就可以得到这么多的银子。
    可是,对于一个奴隶来说,就是在这里种一辈子的地,恐怕也积累不到一百万两银子。
    掷金山庄的奴隶不能杀人,只能老老实实地在这里种菜,一直种到将所欠的银子全部都还清才能离开。
    换句话说就是,宋秋离注定要在这里种一辈子的菜了。
    其实,宋秋离自己也知道,凭他的武功,如果他坚持要走的话,掷金山庄也不会拦他,掷金山庄也没有人能够拦得不住他。
    二十年前,白轻衣虽然打败剑三十,成为江湖中的第一剑,可是,却又突然消失江湖,到现在仍然不见踪迹。
    而那位鸢肩公子现在虽然名震江湖,可是,却长年游荡在外,所以掷金山庄里只剩下那位又胖又蠢的白轻候。
    他能拦得住他?
    话虽然这么说,可宋秋离却又相信,掷金山庄之所以能够在江湖中屹立这么多年而不倒,凭得当然不仅仅是武功。
    假如他真的要走的话,白轻候绝对不会拦他。
    他顶多是放出话去,让江湖中的所有的人都知道,他宋秋离只不过是个说话不算数的小人而已。
    要宋秋离做一个说话不算数的小人,这简直比要了他的命还难。
    因此,他的下辈子在这片山上种菜是注定了的事。
    但是,他在种菜的时候,好像并没有任何的怨言,对他来说,能够安安静静地在这么一个谁也不认识的地方种菜,好像还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
    究竟是他觉得在这里种菜很快乐,还是因为他另有所图?
    他究竟有什么企图?
    难道在这片山坡上埋着一笔数目巨大的宝藏,又或者是,在掷金山庄里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终于究竟为什么,恐怕只有宋秋离一个人知道了。
    可是,宋秋离却一句话也不说,他只是安安静静地种他的菜,安安静静地除草,安安静静地浇水。
    宋秋离看了看头顶那些灰蒙蒙的天空,叹了口气,将绳子解下来,系上木桶,然后,摇着轱辘,把木桶慢慢地放进井里。
    秋天的山坡上,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下过雨了,所以,那些蔬菜要想保持新鲜,就必须天天浇水。
    水是生命之源,人需要水,菜也需要水,没有水的蔬菜,就像是没有血液的人,变得干枯而萎靡。
    他一定要让这些菜活下去,因为他需要拿到工钱,拿到工钱,他才可能获得自由。
    尽管这些工钱少得可怜,尽管他获得自由的日子很是迷茫,但是,他依然在安安静静地打着水,安安静静地浇菜。
    很快的,满满的一桶水被吊了上来,桶很小,可是,水很清,满满的一小桶清水映着的天空却有些迷蒙。
    他正要把这桶水朝着挖好的水沟浇下去,就见一个干净而英俊的白衣人慢慢地走了过来,柔声道:宋先生,让我来吧。
    说着,就要去接木桶。
    这个干净而英俊的白衣人是前天才到这里来帮着他浇地种菜的,他跟他一样,都不像是种菜的人。
    可是,那白衣人的脸上并没有因为年纪轻轻的就要在这里种菜的那丝失落感,甚至还带着微微的笑意。
    不知道是因为初来时的新鲜,还是,还是同样怀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他不说,宋秋离也没有问。
    宋秋离只是暗自叹了口气,仿佛在为他感到可惜,年纪轻轻的就学人去赌,结果连自己的人身自由都输掉了,正好在这里种菜。
    他已经在这里种了十年的菜,而这个年轻人不知道要在这里呆多久,像这种事情,像他这种年轻,假如一直呆下去的话,一定会疯的。
    白衣人要接木桶,可是,宋秋离却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只是慢慢地避开他伸来的那双干净而好看的手,提着水桶,径直去浇菜。
    不知道是他觉得这白衣人的这双干净而好看的手是不适合浇菜,还是因为他对这个白衣人根本就没有好感?
    白衣人却完全不管这些,仍然跟在他的身后,甚至还不停地哀求道:宋先生,你还是让我来吧。
    宋秋离仍然一声不吭,看着一颗因为缺水而快要枯萎的卷心菜上,忽然叹了口气,道:你快要死了。
    白衣人伸出的手猛然抖动了一下,看着宋秋离那几乎已经有些佝偻的身躯,瑟缩所地道:宋先生,你是在说我吗?
    宋秋离却不答话,只是将满满的一桶水浇在周围其它的菜上,然后,回过头来,看着那棵快要干枯的菜喃喃地道:如果给你水,大概你就不会死了。
    白衣人看着他把周围的菜都浇了,可是,就是不给那颗快要死的卷心菜浇,感到很奇怪,不知道他这究竟是什么意思。
    他在来之前,白轻候好像已经告诉过他:在这片山坡上,你还有一个伙伴,这是一个很奇怪的伙伴,所以,无论他做什么奇怪的事,你都不要觉得奇怪。
    因为你越是觉得奇怪,他越是不告诉你,等你静下心来根本不去想的时候,就不会觉得奇怪了。
    这就叫见怪不怪。
    白衣人虽然已经做好了吃惊的准备,可是,看见了宋秋离的这些举动,他还是觉得奇怪,他简直是太奇怪了。
    宋秋离仿佛看出了他的疑惑,忽然叹了口气,淡淡地道:你觉得很奇怪,是不是?为什么我给其它的菜浇水,却偏偏不给它浇?
    其实,我已经有整整十天都没有给它浇过水了,就是想看看他究竟能熬多久,菜就像是人一样,都是需要磨练的。
    久经磨练的菜就像是久经磨练的人,磨练得越久,越好吃,如果让你来浇水的话,你一定会给它浇的,是不是?
    还没等那白衣人开口说话,他又接着道:可是,如果你真的给它浇水萼话,那我十天的工夫岂不是功亏一篑?
    究竟是什么功亏一篑?他之所以这么做,究竟有什么目的?他究竟要做什么?这个究竟是什么人?
    带着种种疑虑,整整一个上午,就在浇菜中过去了。
    下午的活,仍然是浇菜。
    白衣人仿佛都快要被这些疑虑给压垮了,所以,刚一开始干活,他拿起水桶,向宋秋离央求道:宋先生,还是让我来吧。
    宋秋离最后被他央求得实在是有点儿不耐烦了,便把眼一瞪,冲着他大喝道:如果你要是再来烦我的话,我就把你扔到井里去。
    白衣人赶紧后退了一步,像是被吓住了似的。
    他战战兢兢地看着宋秋离,心中却又偏偏充满好奇,道:宋先生,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如果你把我丢到井里去,那谁来陪你说话呀?你一个人,不会觉得很寂寞吗?
    宋秋离将水桶放在地上,两手支撑着把手,盯着他,冷冷地道:哼,你没来的时候,我也没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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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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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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