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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江湖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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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的是,江湖可以分为三个时代。
    第一个时代,是沈浪的时代。
    第二个时代,是李寻欢的时代。
    而第三个时代,则是叶开的时代。
    这三个时代,也是江湖中最平静的日子。
    在平静的江湖时代里,我们当然要说一些平静的江湖故事。
    而下面的这个江湖故事就很平静,平静得简直吓你一跳。
    2
    很多年以前,江湖中的朋友送了我一个讨人喜欢的绰号,叫做聪明的丁喜。
    他们会说,聪明的丁喜,你看我套枪耍得怎么样?
    聪明的丁喜,去帮我搞定那匹劣马。哼,老虎不发威,你当我长蛀牙?
    聪明的丁喜,你真是一个讨人喜欢的丁喜呀。
    聪明的丁喜,我喜欢这个名字。
    其实,只要你有一颗平常的心,有一脸的真诚,再配上一身的活力,任何人看起来都会很聪明的。
    当然,我并不在意别人叫我聪明的丁喜,还是愚蠢的丁喜,反正,只要每天都可以开开心心地去做自己要做的事情,叫什么,都无所谓。
    我喜欢风,也喜欢夕阳。
    因为风可以吹去尘世间的一切烦恼。
    而夕阳,那一瞬间的美丽,则可以化解我对人世间的一切偏见。
    所以,我总喜欢坐在有风的夕阳下,静静地倾听着夕阳落入西方地平线的声音。
    这个习惯是一个朋友传染的。
    这个朋友,不仅喜欢夕阳,更喜欢鲜花。
    在黄昏的时候,他总喜欢坐在窗前的夕阳下,轻轻地抚摸着那些犹如情人的嘴唇般柔软的花瓣,轻轻地领略着情人般的呼吸般美妙的花香。
    他有一个很充满诗意的名字,叫做花满楼。
    花满楼,鲜花满画楼。
    他是一个瞎子。
    但是,他并没有因此而自卑。
    每次见到他的时候,他的脸上总是洋溢着阳光般幸福的笑容。
    那笑容让人觉得,他是一个那么可爱,那么充满活力。
    我敬佩这个人,更敬佩他对生活这份热爱。
    所以,在三年前,当我从江南老家出来的时候,就暗暗发誓,一定要做一个像他那样热爱生命的人。
    人世间虽然有那么多的不平之事,但仔细想想你就会觉得,其实,上帝还是公平的,因为他给予每一个人的都只有一次生命的机会,穷人也好,富人也好,高贵的也好,卑微的也好,有生就有死,就像是花开就会有花落一样。
    至于说什么才是人世间真正的幸福,并不是决定于你的出身,并不是看你究竟是出生在一个富有还是贫穷的家庭里,而是看你在这个或者富有,或者贫穷的家庭里,用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去生活。
    我喜欢现在的这种生活。
    我曾经试图把这种生活习惯传染给身边每一个的人,希望他们也能用笑脸去迎接每一个新的开始。
    我认为,只有大家都用笑脸去面对别人的时候,这个世界才会真正地充满和谐、温暖。
    但是,无论我怎么努力,有一个人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即使笑出来的时候,也是满脸的讥诮,像只冰冻的乌龟壳。
    他的名字叫做马宁儿。
    大家通常称他为愤怒的小马。
    愤怒的小马,并不是真的喜欢愤怒。
    只是因为他的眼睛很大,当他在看着你的时候,会让你觉得他正在愤怒。
    但有时候,他是真的愤怒。
    比如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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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愤怒的小马将学院的录取通知书揉成一团,愤然地丢在地上,忿忿地道:这些吹乒乓的孙子,既然已经答应录取我们了,为什么好要收那么高的学费,老子如果真的有钱的话,还学个球呀。
    聪明的丁喜却将他揉皱的通知书捡起来,展平,重新塞进他的口袋里,微笑着听他唠叨这些愤世嫉俗的话。
    这么长时间的相处,他好像已经完全习惯了愤怒的小马说粗话的习惯了。
    等小马的愤怒完全平息下来之后,聪明的丁喜才平静地告诉他说,学院之所以收那么高的学费,是理所当然的了,你身上穿的制服,你训练用的兵器,你集训请的专家,哪一样不得是花钱的买卖呀,而且,他们将你由一个小平民老百姓培养成一个吃国家俸禄,替皇帝老子办事的差人,稍微地收点儿费用还是说得过去的嘛,平常你去酒楼吃饭的时候不是还要付小费的吗?
    愤怒的小马总算是不愤怒了。
    甚至还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
    也不知道是真的明白了,还是根本就没有听丁喜在说什么。
    此刻,他正呆呆地望着南方。
    我想,他一定是在想念他的家乡,江南了。
    我的家乡也是在江南。
    多山多水的江南。
    多风多雨的江南。
    多桥多树的江南。
    可是,离开江南这么长时间,我好像也已经渐渐地适应了北方的生活了。
    现在,即使再去想江南的时候,甚至已经没有了当初的那种憧憬。
    我总是觉得,江南的气候多了些粉脂的气息,就像是柳三变的“今宵酒醒何处,杨柳暗,晓风残月”,虽然妖冶艳丽,却总是缺少了北方那种“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迈。
    在离开江南之前,我还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
    他的名字叫做铁枪。
    他的人就像是他的名字一样,暴躁,冲动,自负。
    而他的性格更像是一条刚刚出炉的铁枪,不容易弯曲。
    那个时候,他几乎每天都要找我去喝酒。
    无论是几百两银子一坛的竹叶青,还是只有几个大钱一碗的烧刀子,我们都不在乎。
    其实,我们并不是真的想喝酒,而是在找喝酒的那种感觉,找喝完酒之后那种将一切都淡忘的感觉。
    每次捧起酒杯的时候,他总会大发感慨,说,人,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如果一个人在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可以把前天所发生的事情全部都忘掉的话,一定会很幸福的。
    我不知道他究竟想忘记什么。
    可是,我却知道,他有心事。
    在他看来,能够忘记那些蜂拥而来的心事,才是喝酒的最大目的。
    他说,能够将过去的东西全部忘掉,那么,每一天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就是一个新的开始了,当我们站在新的起点上的时候,也就不必再为昨天的成功与失败而耿耿于怀,你明白我的话吗?
    我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
    我不是不明白他的话,而是不懂。
    我问他,如果人真的可以忘记一切,那么,在你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忽然发现,自己居然将最爱的人都已经忘记了,那又该怎么办?
    铁枪没有回答。
    我想,他一定不知道该怎么办。
    所以,只好继续喝酒。
    4
    其实,对于酒这种东西,我向来是很难接受的。
    不管它是陈年的竹叶青、女儿红,还是刚出锅的烧刀子。
    每次陪着铁枪将那些清冽的液体倒进肚子,我都会难受上好几天。
    而且,在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还会头疼如裂。
    但作为朋友,我从来不会拒绝铁枪的好意。
    每次都是静静地陪着他把酒喝完,一直喝到躺下为止。
    当然,在整个过程当中,基本上都是他一个人在喝酒。
    对他来说,我只不过是他用来下酒的小菜,如此而已。
    他这样整天地喝酒,你们根本就不必为他的酒钱发愁。
    因为他家里的钱多得简直可以把世间所有的竹叶青作坊,大曲作坊,茅台作坊,烧刀子作坊买下来。
    你们也不必担心他因为整日喝酒耽误了前程。
    因为他的前程,都在他刚刚出生的那一天起,就已经被他那个能干的父亲安排好了。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他将会在他十八岁成人的那一天,去接管他老子的一切。
    而这一切,本应该是由他那个能干的哥哥接管的。
    但是,哥哥却偏偏早早地死去。
    所以,千斤的重担只好落在他的肩膀上。
    有这样一个显赫的家世,有这样一个有钱的老子,照理来说,他本来应该可以成为世界上最快乐、最忧无虑的人才的。
    但我和他在一起喝酒的时候才发现,其实,他一点儿也不快乐。
    我就曾经问过他,如果你的心里真的有痛苦,那么,当喝醉的时候,是不是真的可以忘掉?
    铁枪摇了摇头,不是。
    我说,为什么?
    铁枪说,因为当我清醒之后,那些本应该忘掉的东西却在我的脑子里变得更加清晰,更加痛苦,所以,即使喝醉了也没有用,绝对没有用。
    我说,那你为什么还要喝?
    铁枪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我将那坛还未开封的女儿红一掌拍开,替他斟上,说,其实,你并不是真的喜欢喝酒?.iu.br>
    铁枪点了点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说道,是。
    我重新将他的酒杯斟满,不解地说,那你为什么还要去做一些你自己根本就不愿意去做的事情呢?
    铁枪摇了摇头,说道,我不知道。
    我想,他是真的不知道。
    但是,我知道。
    5
    我记得,在那年秋天即将结束的时候,我们喝完了最后一场酒,就各奔东西。
    我来到了墟上,开始一场新的生活。
    而铁枪,则去了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地方。
    据说,他所去的那个地方没有尘世间的一切烦恼,没有乱世中的喧嚣,只有一条可以让人快乐的街道。
    而在那条街道上,则住满了很多快乐的人。
    他说,他去那个地方,有他一直想寻找的真正快乐。
    从那之后,再也没有人见到过铁枪。
    只不过,在几个月之后,江湖中忽然出现了一个很奇怪的人。
    这个人不仅喜欢喝酒,而且,还喜欢用一柄铁枪般生硬的冰冷刀子在木头上雕刻一个女人的头像。
    但奇怪的是,他却总不把这个女人的头像雕刻完。
    有的时候,即使已经把大致的轮廓都雕刻出来了,也不会让人看见,只是找一个没人知道的地方继续雕刻。
    所以,就有人说,其实,他所雕刻的女人并不存在,假如真的存在的话,他早就把她雕刻出来了。
    还有人说,他之所以刻了埋,埋了继续雕刻,是因为,他一直在寻找这样一个与想象相符合的女人,当他把想象中的那个女人雕刻出来的时候却忽然发现,手中的这个女人并不是自己想象中的模样。
    所以,他要把她埋到地下,继续雕刻。
    而以上具体哪一种说法比较贴切,作为他最好的朋友,我也说不出来。
    不过,根据交往多年的经验来看,我觉得,后一种说法更接近一些。
    他真正要雕刻的,并不是一个女人。
    他只是在享受那种雕刻时的快乐时光。
    或者说,他只是在雕刻中寻找那些真正属于自己的快乐。
    如此而已。
    只要他自己觉得快乐,无论雕刻什么,都不太重要。
    在此,我还听说他给自己取一个特别奇怪的名字,李寻欢。
    ——寻欢,寻欢,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寻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快乐。
    自从那次分别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回去过。
    我想,此刻我已经明白了铁枪当年不得不选择离开那个显赫的家庭的原因了。
    因为一个人一生下来,就被别人安排好了一切,其实,并不幸福。
    你会不会觉得舞台上的那些被人玩弄于鼓掌的木偶很幸福?
    不会。
    因为真正的幸福不是被人事先安排好的。
    而是靠自己的双手挣回来的。
    6
    今天,小马从外面回来的时候,给我带了一封信。
    尽管没有署名,可是,我仍然一眼就认出了这是铁枪写来的。
    因为铁枪的字就像是他的名字一样,生硬而不易弯曲,就像是用铁枪刻出来的。
    但是,我喜欢他这种生硬的字体,就像是喜欢他的人。
    在信上,他说话的口气依然像以前那样,吊儿郎当,故做潇洒。
    他说,哎呀,丁喜呀,你知不知道,我现在所在的地方,穷得几乎连老鼠都要饿死了,一家人只有一条裤子穿,你说多好玩。
    他仿佛知道了我要问的问题。
    别担心怎么出门,因为这个地方花不香,鸟不语,甚至连兔子都不拉屎,方圆几十里之内都看不到一个人影,用来拍摄鬼子进村的电影更合适。
    当然,他的原话并不可能是这样的。
    我只不过是在借用数百年之后,甚至是数千年之后时髦话来转述他的意思而已。
    我想,也许只有这样说才能表达出他在那个地方的苦闷心情。
    更何况,在那个时候,鬼子进村的事情还没有发生。
    那个时候,我大天朝的国力,别说是鬼子进村,哼,天朝老百姓不进鬼子的村就已经够客气的了。
    当然,这些都是题外话。
    在信的最后,铁枪还说,呆在这种贫瘠清苦的地方,生活虽然艰难了一点儿,但过得却很快乐。
    因为他本来就是想出去锻炼自己,而不是去享福的。
    更况且,在那个地方,也让他体会到了以前在家的时候很多无法体会不到的东西,比如说团结,比如说奋斗,比如说考验,比方说人情世淡,冷暖情薄。
    那种恶劣的环境,本来就是一个锻炼人的地方。
    其实,任何一个地方都是勤劳的人们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出来的,只要肯努力,荒漠也会变成绿洲的。
    7
    铁枪的话使我想起了自己初次出来闯荡的经历。
    那个时候,我刚刚从和风送暖的江南,来到风大沙狂的墟上,还没有完全适应这里的环境,也没有一个认识的人,心里落寞至极。
    但是,我却又偏偏眼高于顶,总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天才。
    其实,我确实是个天才。
    我几乎什么都可以干,唱歌,跳舞,弹琴,对弈,吟诗,作赋,练剑,踢球,甚至还能勾引风骚的小妞儿。
    我甚至跟人夸过口,除了生孩子,根本就没有我什么不会的。
    可是,当我来到墟上真的想用自己这浑身的本事来养活自己的时候,却赫然发现,自己其实什么也不会。
    而我以上所说的那些本事,都是用来花钱的。
    他做过镖师、做过教师、做过厨师。
    但无一例外都是以失败告终。
    唯一一件做成的事,就是街头卖唱的。
    当初在家的时候,聪明的丁喜对音乐比较感兴趣。
    他曾经还下过苦功夫研究古今中外各种流行的或者不流行的乐器,什么鼓啦锣啦吉他啦三弦啦
    他甚至还特别研究了一种西洋的打击乐器,只是想比较一下东西方的乐器究竟有什么不同之处。
    研究之后才豁然发现,它的样子虽然看上去和山东大鼓差不多,但听起来却好像要比山东大鼓更带劲儿些。
    因为那种打击乐器本来就是流行于西洋民间的东西。
    东方人和西方人的欣赏品位虽然有所不同,但是,聪明的丁喜相信,这种远道而来的打击乐器一定会受到东方这个古老的民族的喜欢的。
    因为人的身份虽然有国界,音乐却是没有国界的。
    况且,通俗的音乐本来要给通俗的人欣赏的。
    况且,外来的和尚会念经。
    那么,同理可证,外来的乐器更带劲儿。
    更何况,他聪明的丁喜不仅有一张人见人爱,人见人想捏一把的漂亮面孔,还有一副堪比黄莺的好嗓子。
    据说,聪明的丁喜这副好嗓子,不仅拥有世界三大男高音之一野兽派的代表帕瓦罗蒂的特色,可以吼出那种风风火火的“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人物”的念奴娇,还可以像水灵的邓丽君那样,拿捏出柔润细腻的柳三变的“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的雨霖铃。
    很牛吧,牛得盖了帽了吧。
    据说,我的意思仍然只是据说。
    当然,这里也只能是据说,因为谁也没有真正见证过,一切都是他自己说的。
    据说,聪明的丁喜的这副好嗓子,在某年的某个时候,曾经把一位冰雪般高傲的千金大小姐给感动得落了三天三夜的眼泪。
    自从听了他的一番浅斟酌唱之后便发誓说,这一辈子非他聪明的丁喜不嫁。
    只可惜的是,我们的这位聪明的丁喜大爷,一来呢,不想过早地就走进婚姻的城堡,受到约束,二来呢,是我们的这位讨人喜欢的丁喜大爷对这种高傲的千金大小姐实在是没有什么兴趣,三来呢
    唉
    往事不堪提,就不提了。
    所以,根本就不理会这位千金大小姐的眉目传情和百般的挑逗,跟人家独处一室硬是坐怀不乱。
    当时,我们这位的情圣大爷,我们的柳下惠圣人,我们的聪明的丁喜公子是这样答复那位千金大小姐的:你这么漂亮,这么有气质,有着寒星般的高傲,冰雪般的冷酷,一定没有尝过被人拒绝的滋味吧?
    千金大小姐点了点头,说道,没有。
    聪明的丁喜立刻哈哈大笑起来,很决绝的甩了一下头发,说,那么,现在我就可以满足你一个愿望。
    千金大小姐激动地问道,什么愿望?
    聪明的丁喜说,既然你老是对男人摆出一副谁也看不上的架势,那我就有权利让你也尝尝被男人拒绝的滋味。
    千金大小姐问,难道你要拒绝我?
    聪明的丁喜点了点头,是。
    千金大小姐说,你肯定?
    聪明的丁喜说,肯定。
    千金大小姐已然泪流满面。
    可是,仍然不肯死心,无限幽怨地说,你有才,我有貌,咱们是郎才女貌,为什么要拒绝我?
    聪明的丁喜说,因为我对像你这种高傲的女人一向没什么兴趣,以为自己漂亮,整天摆出一副臭脸,看见就恶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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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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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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