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二章,先天强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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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片森林应该是用上了须臾纳芥子之术所造就的,洞府内的森林,我也是的第一次见到。”洛天开口道,这种情况就和秘境之中的森林一样。
“小心一点,难保古神会在森林里养点什么东西。”
叮嘱了一句后两人走进了密林中,林子很茂密也很原始,很多植被洛天根本就没见过,有些甚至是远古时期的植物,其中有几个品种洛天在灵阁学到过,在如今的大陆早就绝种了。
既然植物能有远古时期的,保不齐荒兽也有远古时期的,这座密林就像是古神为自己建造的花园,以它们的强大行走在这样一座密林中就和人类行走在自己的花园内一样,没什么值得担心的。
“休息一下吧。”两个人找了个相对开阔的地方坐下,生了一堆火,钟胥拿出了一些干粮,美滋滋地吃着。
虽然古神洞府之中没有白天黑夜,但连番赶路加上战斗还是让两个人有些疲惫,当下决定休息的时间久一点。
“你这穿着打扮挺奇怪啊。”洛天点了根烟卷问道。
“我们家乡都是这么打扮的,我老家是打渔的,都穿短衣短裤,这样方便干活。”这人还挺喜欢笑,又爱钱又客气,运气还贼好,的确是个有趣的人。
“哦,你老家是哪里的?”洛天问。
“见龙村,距离这里很远的,在大陆的另一头,靠近大海,不瞒你说我是我们村子最不会打渔的,要不然也不会辛苦地跑出来闯荡江湖了,不过虽然我不是最会打渔的,但每次出海都能弄到一两个小宝贝,嘿嘿。”他总是在强调自己的运气好,生怕别人不知道。
“江湖如此险恶,即便在老家少赚点钱,但生活无忧无虑又何必出来呢?”洛天问。
“呵呵,我的家没有了。”少见的,能看出钟胥的眼睛里满是失落,他叹了口气,声音又低了几分。
“你说家没有了是什么意思?”洛天问。
“海神一族来了,引起了滔天巨浪,巨浪盖了下来,我们的村子就没有了,那是我在外闯荡的第三年,赚了点钱想回家,可到了村口,除了那口老钟之外,村子早已不复存在。”
海神一族是沿海地带的霸王,洛天这一次在玻儿岛也见识过了他们的趾高气扬。
“原来如此。”
“虽然家没了,但那片土地还在,如果我能赚到很多钱的话,将来或许能在一样的地方重新建一个村子起来,到时候我的村子不就又回来了吗,嘿嘿。”
“你一定会成功的。”洛天这句话是由衷的,每一个为了守护故乡而努力的人都值得尊敬。
四周很吵杂,洛天靠着树闭着眼睛小憩,钟胥则肆无忌惮地睡着觉,好像完全没有担心自己的安全。
洛天听见了一些奇怪的声音,从他们旁边的落叶之中传出来,但四周没有感觉到荒兽的气息,他睁开眼睛一看,顿时倒吸一口凉气,围绕着他们的四周树叶里冒出来不少虫子,这些虫子数量之多应该有上百,而且一看便是毒性猛烈的家伙,但并不是荒兽,而是远古时期的毒虫,还生活在这座原生态的密林里。
洛天没有事,因为他不怕毒虫撕咬,这些毒虫根本就咬不穿龙皮防御,而且他如今修为接近地丹境,灵气会不自觉地外放,而普通的毒虫野兽感觉到这层灵气后就会自己躲开不敢靠近。
但钟胥可没有这么高的修为,他现在横躺在落叶上,周围的毒虫数量之多已经密密麻麻,而他却睡的很香还在打呼噜。
洛天刚要出手却发现了奇怪的一幕,四周的毒虫开始互相攻击,这些毒虫本应该一起攻击钟胥,但在靠近钟胥还没碰到他之前,就突然发疯了一半你咬我,我咬你,没过多久,数百毒虫就在互相残杀之间死光了,这一幕看的洛天头皮发麻,内心更是觉得不可思议。
其实之前刚接触钟胥的时候他就觉得这个人奇怪,自己和他接触后莫名其妙地好几次差点送命,而且好几次都是明明要击中钟胥的攻击突然反弹到了别人的身上,与其说他的运气好,倒不如说他似乎能将自己的厄运转移给别人。
这一次也是如此,毒虫成群结队地想攻击他,结果突然自相残杀自己死光了,而这货却还鼾声如雷,睡的又香又沉。
“也许他的厄运其实转移给了我,这些毒虫会来攻击我,但我有灵气护体,加上龙皮防御,所以毒虫伤不了我,那这份厄运无法实现便落在了毒虫自己身上,一来,此地毒虫多如牛毛本就不太对劲,二来,毒虫互相攻击也太超出自然范畴。”
三个时辰后钟胥打了个哈欠醒过来,却见其周围一片焦痕,又嗅了嗅鼻子,空气里飘荡着一股奇怪的焦香味。
“怎么回事,你放火烧过东西了?”钟胥问。
洛天指了指旁边,火堆上堆满了烧焦的毒虫尸体,吓了钟胥一跳,他赶忙问是怎么回事,当听说毒虫的事情之后,钟胥却一点都不惊讶,反而哈哈笑道:“是这样的,我一直都是这样的。”
“一直都是这样是什么意思?”洛天问。
“以前冒险的时候也是这样,人家被野兽吃了,我能逃命,还有的人碰到机关死了,我却偏偏活着反而是机关坏了,我说过了,我的运气贼好,哈哈。”
灵阁的一些书籍里说过,运气这种东西是存在的,而且每个人的程度不同,有些人的运气非常好,而有些人则运气很差,这种高低落差在灵阁有一种学术说法,叫做先天气运差异。
先天不仅仅包括力量,灵觉和天赋,还包括气运,气运强者遇险不慌,遇敌不伤,而气运差者,千难万险弄到一本功法,结果还被别人抢了。
有一种很有意思的说法,认为先天的各种要素里最重要的其实是最看不见摸不着的气运,你有再高的天赋,再好的灵觉,如果没有气运那都是狗屁,强运加身者走到哪里都能化险为夷。
洛天被认为是有强运加身的人,但或许和眼前这个钟胥相比就差的多了。
“问你几个问题可以吗?”洛天问道,钟胥居然坐在火堆旁边,将几只完全烤熟的毒虫拿起来吃,还吃的很香。
“可以啊,你问。”
“你从小到大身上有伤口吗?”洛天问,他问出的问题都是灵阁的老师归纳总结用来测试此人是否有强运的问题。
“没有啊,从小到大一处伤痕都没有。”他摇了摇头道。
“那你是否经常能见到别人见不到的事物,比如珍惜的荒兽,强大的传奇高手或者一些别人一辈子都找不到的宝贝。”洛天又问。
“嘿嘿,这你可问对人了,我还真是如此,光玄关境的高手我就见过好几个,有一次我去买酒旁边站了个小老头也来买酒,我就让他先买,他挺高兴,还和我喝了一次酒告诉我他叫南宫華,至于宝贝,我的确一直能弄到比较珍贵的宝贝,不过你也知道这种东西不能放在身上太久要不然会被别人惦记上的。”
洛天一怔,又问道:“那你身边是不是常有人死去或者受伤?”
“嗯……这个不会吧,不过也对,我去冒险的地方大家都去,总有人会死,小时候和我玩的朋友也都会莫名其妙摔伤甚至还有淹死的,反正我没事,所以说我运气好啊。”
三个问题问完,洛天笑了笑没说话。
“先天强运,课本上说过这一类人百万中无一,居然让自己遇上了,不知道是好运还是倒霉。”洛天心里嘀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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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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