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第18章 会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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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记住只需1秒,秀书网.!免费无弹小说手机站.!说起来,赵瑾之这动不动就爬墙的做法,也就是清薇见惯了各种怪事,不以为怪,若是一般姑娘,早同他翻脸了。毕竟这就不像是正经人做出来的事。
——倒也奇怪,看赵瑾之的性子,当是十分板正的人才对。偏做出这样的事,却又不让人觉得惊讶。
“赵大哥有话要说?”清薇见他欲言又止踌躇半晌都没开口,便主动问。
赵瑾之松了一口气,顺着梯子走下来,“前头赵姑娘说的生意什么时候开始?我这两日找人问过,只需往京兆府登记姓名住址,缴纳一定费用,便可定下摊位。我已找好了人,赵姑娘几时有空,直接过去登记便是。”
他想问的其实不是这个,只是他与清薇非亲非故,就算觉得清薇同马五夫妻往来频繁,也不好多问。
况且,那日冲动之下说出来的,也实在是句实话。清薇不信他,所以就算有事,也未必会说。既如此,多问也无益。
清薇恍然,“有劳赵大哥费心,既是定下了,那就明日去吧。”虽然赵瑾之说她什么时候有空去都可以,但清薇可不会当真。也许对方看赵瑾之的面子上愿意行个方便,却也不可能天天都等着她。而拖得太久,说不定也要影响对方和赵瑾之的关系。
倒是赵瑾之吓了一跳,“这样快?”
老实说,看清薇这几日都在忙旁的事,他还以为她是改了主意,不打算做这个生意了。方才那样问,也多少存了试探的意思。清薇这样干脆的应下,他的担心也就可以放下了。
清薇道,“我这里都准备好了,自然宜早不宜迟。”
“也好,明日我正好休沐,便与你同去。”赵瑾之道。要做生意,自然免不了有些东西要搬运,清薇一个弱女子多有不便,他自然要过去搭把手。何况清薇是第一天去,他跟着去转一圈,也好教周围的人晓得她不是好欺负的,往后自然安稳些。琇書蛧
清薇点头致谢,又站了片刻,见她无话,这才犹豫着走了。清薇将他这模样看在眼里,心里倒有些感动。非亲非故,有人肯这样替自己着想打算,殊为难得。
赵将军当真是个好人,可惜她的事,他怕是插不上手的。
清薇之所以要在去宫门口出摊之前,定下跟马五这边的合作事宜,一方面是想到了这个赚钱的法子,白放着可惜了,但更重要的,是要为自己增加些底气。
让她站在皇城根下,不至于惶惶不安的底气。
第二日一早清薇就起来,生火准备早点。等赵瑾之出现在墙头时,她这里已经都齐备了。清薇见了他,便招呼道,“赵大哥若不嫌弃,也过来一起用早饭吧。”
赵瑾之有些犹豫,之前清薇都是用盒子盛了,让他自己带回去,如今却是要留他用饭的意思。君子慎独,虽然没人知道,但他还是本能的觉得不妥。
只是米粥的香气一直往鼻子里钻,他才起来练了一趟拳,正是腹中饥饿的时候,根本忍不住。最后还是从墙上下来了。
因为赶时间,清薇只用昨夜备下的高汤熬了白粥,又切了自己腌的酸笋和萝卜,炸了一碟子圈圈。酸笋和萝卜清脆开胃,圈圈则是以面粉制成,炸得金黄酥脆,再蘸上一点酱油,配白粥再好不过。
赵瑾之甚至顾不得说话,埋头将一碗粥喝完了,才舒服的叹出一口气,满足的靠在椅子上。
这才是人过的日子。想想自己从前每天清晨不过匆忙在路上买个包子馒头之类充饥,与当下一对比,当真天上地下。
这一瞬间,赵瑾之脑子里不由浮现出祖母对自己说过的话,“你所求的那些,我老婆子不懂。我只知道,有个人替你操持家里,打理诸事,让你每天有热饭吃,便已十分不易了。两个人搭伙过日子,还能再求什么?”
此刻他竟有些赞同了。
他不由将视线转到清薇身上。她今日穿了一身精神的短打扮,裙幅只到脚面,衣袖也收得窄窄的,显然是为了方便做事。头上也没多戴钗环,只用一根银簪将头发固定住,又别了一簇从树上摘下来的丁香花,幽香似有幻无。脸上也没有涂抹脂粉,看上去十分清爽。
以祖母的标准来看,她必是个很会过日子的姑娘。
赵瑾之可以肯定,清薇在宫里时,几乎不可能接触这些杂事。毕竟别说宫中,就是大户人家,粗使活计也都是婆子们做,有点脸面的丫头,都养得如半个姑娘,十指不沾阳春水。但清薇现在做起来却十分自然,也不见有嫌恶不愿之色。
大概只有微微垂着头,秀气的小口吃东西而不发出一点声音的模样,还留着几分从宫中带出来的痕迹。
让赵瑾之觉得很难理解。
即便如同他所猜测的那般,清薇在宫里是得罪了人或是犯了事才被送出来,但既然出了宫,那就万事皆休,她大可以选择更加轻松的生活方式。比如接受大户人家的供奉,去教导姑娘们礼仪规矩、针线女红。以她的身份,和普通的绣娘和女教习自然不同,只要得到主人家的认同,便能如奶娘一般留在姑娘们身边,将来由她们养老。
偏偏要自找苦吃,而且仿佛还乐在其中。
正思量间,对面的人忽然抬起头来,正对上她的视线,而后面上露出几分疑惑,“赵大哥看着我做什么?”
赵瑾之一惊,连忙移开视线,勉强找出个搪塞的理由,“只是在想,不知赵姑娘打算做什么生意?”
清薇道,“这些时候,我的手艺赵大哥也吃过不少,你最喜欢的是哪一道?”
“自然是那道红烧肉。”赵瑾之几乎毫不犹豫的回答。
他是习武之人,自然更爱大口吃肉,清薇做的红烧肉色香味俱全,分量也足够,是他吃得最痛快的一道菜了。虽然其他的菜也都很好,但也许是口味淡了些,也许是因为红烧肉毕竟是第一次吃到清薇的手艺印象深刻,总之是他最喜欢的。
之后赵瑾之还暗暗期待了许久,可惜清薇没有再做过。这会儿听清薇的意思,才明白她其实是在用自己试菜。
果然清薇道,“在宫门口做生意,客人无非那几种,多是壮年男子,口味想来与赵大哥差不多。”
赵瑾之点头,又道,“赵姑娘莫非忘了那些文官?他们的口味倒更淡些。”
“但除非囊中羞涩,否则多半也不会到我这临街的小摊上来。”清薇道,“我的菜色再好,他们终究会因种种顾虑而却步。”所以这部分人根本也不在清薇预备的客户范围之内。
赵瑾之见她考虑得当,显然早有准备,这才信了清薇是真心要做这门生意。却不知今日在她家中那些又是何人。
他努力将思绪转回眼前的事,“大肉虽好,只是却难做。”至少像那天自己吃的红烧肉,就不是那么好做的。既费心思又费时间,一天做不出几道,价钱又不能定高,根本不可能赚到钱。
清薇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只一笑,“这个嘛……山人自有妙计。”
赵瑾之见她一脸自信,不由也跟着展颜一笑,“也罢,那我就拭目以待了。以赵姑娘之智,想来必不会令人失望。”
吃过了早饭,两人前往京兆府登记摊位。赵瑾之打过招呼的那人同他应该相熟,见他带来的是个女子,整个过程都在不停偷瞄清薇。
要说长相,清薇虽称不上上等,但也不会太差。而且在宫里养成的一身气度,也是能唬人的。赵瑾之这个年纪还未成亲,自然已经成了朋友间的话题。如今见他身边带着个女子,让人如何不多想?
只是这样一个女子,却为何要去摆个小摊?
赵瑾之瞪了对方几眼,都没什么用处,最后只能无奈的向清薇打眼色,让她不要在意。
在这种诡异的气氛之中登记完毕之后,赵瑾之丢下了一句“回头请你喝酒”,然后立刻带着清薇离开。结果片刻之后,那人又追了出来,“跑什么?我还得带你们去看看地方。”
他翻着手里的册子,“如今有好几个地方都空着,既然是你们要定,我就都带你们去瞧瞧,看上哪个,我回来勾了就是。”
赵瑾之顿时尴尬了。
清薇见状,抽出帕子掩了嘴,才用咳嗽声掩饰着笑了一下。
倒是赵瑾之那位姓许的朋友,原本也只是见赵瑾之身边出现个女子,因此惊讶。结果赵瑾之这么一跑,他反而来了兴致。一路上问了清薇好些问题,又将赵瑾之几乎老底都掀掉,让赵瑾之一脸黑线跟在一边,脸色越来越难看。
不过,清薇虽然听着,却也没将这些东西往心里去。
这位许主簿一路上都在不停的说,看似话很多,但细细追究,赵瑾之的来历,半个字都没有透露。哪怕说道过去经历过的糗事,也都将那些涉及身份的部分模糊了。
然后反过来想问出她的信息。
这一套清薇再熟悉不过。她没有探听赵瑾之身份的意思,自然也不会暴露自己。于是两人一路“相谈甚欢”,等到了地方,彼此对视一眼,都对对方刮目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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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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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倒也奇怪,看赵瑾之的性子,当是十分板正的人才对。偏做出这样的事,却又不让人觉得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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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问的其实不是这个,只是他与清薇非亲非故,就算觉得清薇同马五夫妻往来频繁,也不好多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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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薇恍然,“有劳赵大哥费心,既是定下了,那就明日去吧。”虽然赵瑾之说她什么时候有空去都可以,但清薇可不会当真。也许对方看赵瑾之的面子上愿意行个方便,却也不可能天天都等着她。而拖得太久,说不定也要影响对方和赵瑾之的关系。
倒是赵瑾之吓了一跳,“这样快?”
老实说,看清薇这几日都在忙旁的事,他还以为她是改了主意,不打算做这个生意了。方才那样问,也多少存了试探的意思。清薇这样干脆的应下,他的担心也就可以放下了。
清薇道,“我这里都准备好了,自然宜早不宜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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