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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荃湾之行,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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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九点多,几人来到荃湾。听姐夫,这里原来平地很少,通过填海造陆,建起了这个新市镇。
    沿岸整齐的楼宇,仿佛在述着,移山填海只等闲。工业时代的力量,让向家人啧啧称奇。
    姐夫进了船舱,换好长衣长裤,带着一行人来到警署,进行身份登记。管户籍的女警笑着:“你们来的巧,今天就要送一批资料上去,三天后就能领到身份证了。”
    登记时,向大叔填上‘向中天’三个字。林毅看到后,觉得这名字威武霸气。想不明白他两个女儿的名字,为什么那么朴素。和尚没有正式出家,所以跟着姓了向,取名向大方。
    这具身体的确切年龄,林毅不知道。镜子里看了看面相,大概20左右,就报了这个岁数。
    进行完体检,林毅得知自己身高176cm。不是很高,但比上辈子强一些。
    而体重才110斤,实在太瘦了。按公式算:176-105=71公斤。至少要增肥二三十斤,才能达到标准体重。二十多岁正是长肌肉的好时光,看来要加强营养和锻炼,个子不定还能再窜一窜。
    和尚原来都13岁了,看起来却那么瘦。向阳花17了,个头才1米58。要我发,倒是挺吉利的,但最好能再长一些。
    可惜体检的其它信息,女孩保护得太严密,没能看到。林毅叹了一口气,似乎有些遗憾。
    出了警署,姐夫挥挥手:“走,去买衣服。”
    众人知道家里最近不宽裕,不想让他破费。无奈没姐夫领路,都不知道要去哪。大家拗不过他,也只能跟着,进了一家老式成衣铺。
    屋内有些昏暗,一个看着像店主的人,见到有客上门,连忙把灯打开。他戴上眼镜,打量了顾客一番,指引道:“这边衣架上是新衣,那边的是旧衣。不过很多并不旧,只是不时髦了,才被卖掉。”
    林毅挑了一件T恤衫、一条牛仔裤和一双凉鞋。都是半新不旧的,应该不贵。他站在穿衣镜前,看到国字脸和浓眉大眼,还算满意。虽然不是啥花美男,但比上辈子强的多。
    林毅这副皮囊,上了生意场,容易给人老成持重的感觉。香港和南洋,信面相的人不少。只要他举止不跳脱,建立信任会更容易。
    就在林毅自信满满,快要变成自恋时,其他人也挑完衣服了。最后一看,大家都是挑最便宜的买。
    向大叔,穿这衣服没法出海,坚决不要。
    姐夫:“您外孙就在附近念书,一会我们去看他,总不能穿这身衣服去吧?”
    然后他越俎代庖,挑了一身好衣服,强迫岳父换上。
    大家换完装刚出门,向阳花就推着姐夫向前跑,同时欢呼道:“去看侄仔喽!快走快走!”
    姐夫急忙叫到:“走错方向了,是另一边。”
    警署离新仔二叔家不远,只有两三站地。众人不坐车,步行前往。时而有巴士从身旁开过,前门写着‘上’,后门写着‘’。
    几人来到一处区,几栋楼房成双塔型排列。林毅看到,铭牌写的是‘福来邨’。
    向家姐夫指着楼宇:“这里是政府十多年前建的,廉价租给穷人,我们叫公屋或屋村。别看破旧,但申请的人太多,排队等个七八年很正常。我细佬(弟弟)上岸早,当初摇中号时,就像得了头彩,大家都他行大运咯!”
    和尚用手指着,数了数:“16层,好高!”
    “好什么!前些年,孩子们就在屋顶上念天台学,做家长的不知多担心。尤其我家仔仔,淘气得很!”向家姐夫连连摇头。
    大家坐升降梯来到顶层,正好是中午,新仔应该在家。
    来开门的,是个八九岁大的男孩。黑黑瘦瘦的,眼神很灵活,和姐夫长得挺像。
    “爸爸,我一猜就是你!给我带了什么好吃的?”
    向家姐夫虎着脸:“就知道吃!快过来,叫阿公和姨妈!”
    他又给大家介绍道:“这就是新仔,大名陈新,你们叫他新也行。”
    听到这个名字,林毅想到了《蜡笔新》。低头看了看,还好男孩没有露出大象。
    新仔二叔不在,是出去搭棚了,他婶婶把大家请进屋。屋里很,可能就一二十平。进来才发现人太多,坐的地方不够用。女主人去借了椅子,大家简单吃了个午饭。
    姐夫带来不少咸鱼和酱料,交给二婶做菜。林毅尝过后,发现味道都很好。尤其是酱料煲的汤,又鲜又香回味无穷。问过姐夫,是大澳特产的虾酱(虾膏)。林毅脑中蹦出个灵感,觉得可以做点事情。
    苦于地方局促,姐夫又督促新仔,快写作业不许贪玩,向阳花玩侄子的梦破灭了。姐夫新的基础太差,如果暑假不补课,很可能会留级。
    看着递给新仔婶婶的费用,少女只能挥泪作别。
    出了区没走多远,少女想起林毅的蜂毒问题,悄悄问他怎么办。林毅不想麻烦姐夫,就让她暂时不要声张。
    几人正穿行一条食(吃)街,突然听到有人骂街:“你死鬼老公欠了钱跑路,你不还谁还?反正你们北姑早晚都要去做鸡!”
    大家前去围观,就见一个浑身流氓相的家伙,正在拉扯一位年轻女子。那女人腰上系着围裙,一辆吃车翻到在旁边,东西都被砸烂了。
    虽然有几个好心人在劝,但似乎慑于黑社会的威风,只敢动嘴不敢拦阻。
    听了向阳花的翻译,林毅义愤填膺。他拉住同样跃跃欲试的少女,豪气干云地:“阳花,让我来!”
    同时心里嘀咕着:你又不能英雄救美!我才是主角!
    姐夫刚要拽住冲动的林毅,就听见震耳欲聋一声吼:“扑街仔!你到我街上做什么?”
    众人望去,就见一个穿着背心儿、浑身腱子肉的男人,带着两个马仔冲了过去。
    这时姐夫把林毅拉回来,告诫:“管街人和要债人,大都有黑背景。社团的事不要掺和,我们管不起!”
    向大叔批评道:“这帮子祸害,都是建国时候,从大陆跑过来的吧?香港政府也不管?”
    姐夫无奈的:“那帮港府鬼佬,黑社会就是他们用来治老百姓的。有文化人,这叫以黑治民。乌烟瘴气一些怕什么,只要不闹到民怨沸腾,哪里会管?”
    “在香港住久了的人都知道,警察就是黑社会,黑社会就是警察。还好大澳偏僻,没什么油水,渔民和客家人又都团结,才能有些好模样。”
    就在众人话时,那边并没有打起来。双方不知道讲了什么,要债人骂骂咧咧离开了。管街人安抚了一下众商家,也带着马仔走人了。
    只剩下被逼债的女人,一边收拾打烂的东西,一边轻声啜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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