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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六十三章 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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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走,这是最后的机会了!”陆文如催促身边之人。
    与大周的战事僵持至今,敌我双方实力悬殊,加之他们被围这半个缺吃少喝,所有人都话已经忍耐到了极限,就连思勤最后向大都求援的路都给斩断了。
    陆衡便知道,眼下已是大势已去。
    他已经没有时间去身惋惜自己投入的大笔金银打了水漂。眼下能够活着出去,都已经是难得了。
    大周的将士们与那些搏命的鞑靼人拼了个你死我活,他们知道再不竭尽全力,就只有死路一条,是以他们每个人都爆发出了最大的潜力,一时间即便是人数少于大周,却依旧斗出了个微妙平衡的场面。
    陆衡看准了这个时机出逃也正是因为这一点,若是大周一面倒的胜利,他就真的没希望了。而鞑靼人他也知道坚持不了多久,所以他的行动一定要尽快。
    正在此时战场以西的无人区沙漠之中,忽然有传来了一阵号角声。
    狂风忽起,吹的逄枭背后的大纛猎猎作响,黑色绣有逄字的旗帜迎风飘扬,而此时的无人区沙海之中,来了一只同样的队伍,大纛之上是同样的一个飞扬的“逄”字。
    号角声声,响彻云霄。擂鼓声愈烈,催的人脚步疾行。原本陷入鏖战的大周将士们听闻这激扬的战鼓,便是心中震荡,热血仿佛都要燃烧起来,待看清于沙漠之中来的那队人马竟是“逄”字大旗时,人人心里都雀跃不已。
    他们将鞑子包围在无人区外,如今无人区中也有他们的人,鞑子等于是瓮中之鳖,胜利只是早晚的事!
    陆衡看着沙漠之中越来越近的人马,瞳孔骤缩。
    这里别人不知道,他却是知道的。
    逄枭的人根本没有时间绕过无人区沙漠来埋伏他们,唯一的解释,便是沙漠之中来了人。
    他至今没有忘记,夕月这个地方。
    他在夕月彻底死心,也在夕月萌生了前所未有的妒恨,他离开夕月之后,就渐渐走上了与秦宜宁截然相反的道路。
    夕月,位于无人区沙漠的深处的大片绿洲,其中的原住民乃是百年前避世而居的人,而秦宜宁和逄枭当日的到来,让夕月人有了活生生的神女,有了他们新的王!
    想不到啊想不到,大周与鞑靼的决战,逄枭竟然肯动用自己在夕月的人马!
    陆衡催促身边的人:“快快快,快走!”
    然而沙漠之中的来人速度极快,为首一人骑着快马,身着墨绿色劲装,头发高高扎起,身材玲珑,玉面桃腮,左手长剑,右手长编,一马当先越众而出疾驰而来。
    在大漠铺天盖地的黄沙之中,那人的面孔却渐渐的清晰。
    陆衡的瞳孔骤缩。
    那不是秦槐远身边的女侍卫,据说早已经与秦宜宁的家人一同殒命了的曹雨晴吗!
    别人他还有可能认错,当初他离开夕月时,还有幸得曹雨晴护送了一成,曹雨晴还曾经开解过他。这个人,他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认错的!
    曹雨晴为什么会出现在队伍之中?
    难道说……秦家人根本就没死!
    陆衡埋头就跑。
    饶是再沉稳的人,在生死关头,也顾不上什么仪表什么规矩了。他现在心里百感交集,只觉得不愧是智潘安,不愧是智潘安的女儿,他们一家人,下了好大一盘棋,将所有人都给欺骗了!
    这最后一站的地点在这里,说不定都已在逄枭的计划之内,就是等着沙漠中有人来包抄!
    “杀!”曹雨晴一声令下,身后的暗探组成的冲锋小队便如一支利箭,猛然扎入了鞑靼的队伍中。
    随后而来的士兵,身着藤甲,有骑马的,骑骆驼的,也有步兵,人人手持兵刃,在主帅的指挥之下有序的前进,阵型严谨,丝毫不乱!
    这些藤甲兵之中为首之人,身着黑色锦袍,头戴纶巾,手持羽扇,须髯飘摆,俊容修目,正是秦槐远!
    “击鼓。”秦槐远吩咐。
    战车之上脱光膀子的汉子得了吩咐,齐齐擂鼓,声势浩大仿若有海潮汹涌而来。
    逄枭与思勤斗的难舍难分之际,沙漠之中便突来奇兵,思勤已是方寸大乱。
    逄枭先是惊愕,因为他并没有安排人绕路无人区沙漠,但当看清来人竟然是岳父大人后,逄枭一瞬被鼓舞,士气再度高昂起来。
    他现在心里对岳父的敬佩简直高山仰止,到底是什么样的谋算,才能时刻关注朝廷的动向,在关键时刻还能组织起夕月的人马来助他一臂之力!
    逄枭攻势越发迅猛,思勤本就不敌逄枭,如今军心溃散,越发的支撑不住。
    二人战马交错,逄枭一刀便斩了思勤一只手臂,只将人疼的一头栽下马来。
    一旁等候已久的汤秀和虎子立即上前,将思勤捆成了个粽子。
    逄枭转身冲入敌军之中,马蹄人立而起,手起刀落,一刀便将鞑靼王旗斩断。季泽宇也与逄枭心有灵犀,转身也将帅棋斩落在地,任凭马蹄践踏。
    鞑靼人一见王旗与帅旗倒了,当即惊恐不已,方寸全失,而士气高昂的大周人再度占了上峰!
    激战了一夜一天,战斗终于进入了尾声。
    逄枭策马奔向秦槐远,到了近前翻身一跃跳下马背,开怀地行礼:“岳父,您怎么来了!”
    秦槐远下了战车,笑望着逄枭,“这么大的事,我自然不能坐视不理了。夕月的精兵我只带了一千人来。原本还有些担忧错过了要紧时候,如今看来,却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
    “岳父,您帮了大忙了!您身子如何了?”
    “不错。”
    “家里人都还好吗?晗哥儿和昭哥儿好吗?”
    “都好,你不必担忧,夕月是他们住的惯。宜姐儿呢?”
    “宜姐儿还好,前些日子因为我的疏忽,受了伤,如今在庄子上将养,对了,宜姐儿又诞下一对儿龙凤胎,哥哥叫暄哥儿,妹妹叫昀姐儿,如今都已七个月大了!”
    “哦?”秦槐远喜上眉梢,点头道:“好,甚好,昭哥儿和晗哥儿若见了弟弟妹妹,也必然欢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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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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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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