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六十章 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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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迟燕低着头,花白的鬓发有几缕垂下,眉心深深的川字即便他不皱眉时也极为明显。
“离开京城,我们又能去哪?”
顾世雄咳嗽了好几声,年过九十的他早已气力不济,说起话来声音很是虚弱。
“王爷,虽然在京城你还是镇南王,可这个镇南王到底有没有实权,又有多浓的讽刺意味想必您比我还清楚。李启天留着咱们,为的是炫耀他灭了大燕的丰功伟绩,咱们赖以求生的依靠,不过是建立在李启天的戏耍之上。
“眼下朝局变动,李启天连番做出那等愚蠢之事,败坏了自己的名声,让舆论倒向逄枭。依老朽愚见,将来这二人必有一争,未来若继续留在此处,王爷恐被波及,不如趁现在李启天尚且未曾注意到这里,悄然遁走,以后便是天高地阔了。”
“天高地阔?”尉迟燕苦笑着摇了摇头,眼角的皱纹因他的苦笑而堆积更深,“你的意思是,出去后,做个平凡的农人?”
“若想平安度过一生,王爷做个平凡的农人是最好的选择。将来买几亩地,置办些房产,再娶一方妻室,忘记过去,忘记自己的身世,就当一个没有过去,只有未来的人。”
屋内一片寂静,尉迟燕眼中一片泪意朦胧,最后竟然哭着笑出了声。
“我真的不甘心,不甘心。从父皇将那烂摊子交给我,之后我走的一切道路都是迫不得已。可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又凭什么!凭什么我要经受这样的人生!”
顾世雄叹了口气,拍了拍尉迟燕颤抖的肩头,“时也命也,王爷这一生享受过荣华富贵,也经历过灭国之痛,若能彻底放开,往后的人生平淡安宁,也不算一件坏事。”
尉迟燕抬起头,透过泪雾看着顾世雄。
顾世雄鼓励的对他点了下头。
“……好,便依您所说。咱们找个时间,想法子逃出去吧。”
顾世雄欣慰的点头,“老朽这一生,辅佐三代帝王,如今若能护您平平安安,远离灾祸,也算是对得起祖宗了。”
“若无您帮衬,我怕是早就一命呜呼了。”尉迟燕摇摇头叹息道,“我从前峥嵘之心不减,自己却没本事,平白的给您添堵。如今一切都如同过眼云烟,我才如大梦初醒。这天下,早已是别人的天下。而我若能了此残生,也算是造化了。”
“您严重了。到底是老臣无用……”
“老恩师!”
尉迟燕与顾世雄都心酸不已,抱头痛哭起来。
隔日,镇南王府长史发现了尉迟燕与顾世雄失踪,急忙将消息禀给了李启天。
李启天得知后只沉默一瞬,随口吩咐了一句:“去追。”便没了下文。在他眼中,尉迟燕是去是留是生是死已经无关紧要,这么一个毫无建树的亡国之君,他留他性命就是为了玩罢了,丢了便丢了,只当走失了一只哈巴狗,也没什么大不了。
要紧是眼下北疆的战事和逄枭的态度。
在众人面前,李启天表现出的愤怒与他心中的忐忑成正比。逄枭此时已是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又手握重兵,李启天自己也上过战场,最是清楚一同在沙场上厮杀时兼顾的同袍之情,客观的说,逄枭又的确是一个容易引人追随的人,几个条件相加,李启天真的很担心前线逄枭会一呼百应,不去收拾鞑靼,转身就直接打上京城。琇書網
到时候,他又该用什么去抵抗?
李启天知道自己并无与逄枭一战之力。
眼下,他甚至只能祈求鞑靼和陆衡强势一些,与逄枭多消耗一些。他隐约觉得,己方此番能胜。但若能够消耗掉更多的兵力,逄枭回头想再上京城闹什么幺蛾子,不就该掂量掂量了?
秦宜宁将天机子的讣文直送到军营,穆静湖得知后简直震惊的不能自已。
“不会的,师父说过,她能活到快一百二,如今怎么可能就这么去了!”
逄枭抿着唇,愧疚的拍了拍穆静湖的肩头,“对不住,木头。是我太过自私,将你调在我身边,若是我不带着你来此处,你专心留在你师父跟前,她就不会死了。”
穆静湖摇头,依然是目光呆滞的模样:“这件事不与你相干,我来保护你,一是我的意思,二则也是师父的意思。她是希望我跟在你跟前的,只是我没想到……”
“可仙姑是为了救宜姐儿而死,对不住,真的很对不住。”
对于天机子的身亡,逄枭心中的波澜不大,但他与穆静湖是至交好友,又知道当年天机子的师尊收穆静湖为徒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天机子,如今穆静湖为了保护他而不再天机子身边,天机子又是为了救秦宜宁而中箭,伤势不治而亡,逄枭的心里觉得十分愧疚。
穆静湖呆愣了两天,才逐渐接受了事实。
因为天机门的人与秋飞珊都给他来了信,一封是说天机子的遗体已经在天机门下葬,另一封则是安慰和告白。
秋飞珊依旧时常写信与穆静湖诉衷肠,穆静湖的心思早就有所动摇。如今乍然得知天机子去世的消息,心思最是脆弱的时候,秋飞珊的来信多少让他心里好受了一些,对秋飞珊的排斥也就不那么强烈了。
与鞑靼的战事已进展到白热化,三月初,逄枭与季泽宇帅大军压境,直将思勤与陆衡的人兵马逼退至无人区沙漠跟前。
陆衡望着满眼的黄沙,心思早已飞了很远。
当日他与秦宜宁被思勤所绑,就曾经被逼穿越过这一片无人区沙漠。如今回想当日,一幕幕还仿佛就在眼前。当时的秦宜宁敬重他,信任他,而如今,他成了叛国的奸贼,秦宜宁的丈夫成了剿灭奸贼是的先锋。
他这一辈子,或许都与秦宜宁无缘了。
“在想什么?”思勤从营帐中出来,见陆衡呆站在沙漠旁,眼神之中便有怀疑一闪而逝。
陆衡回头,就见思勤一身黑色皮裘,头发编成小辫在头顶束成一束,行军之中颇有几分狼狈,不由得勾起了唇角:“没想什么,只是在想,可汗可有法子解此危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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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离开京城,我们又能去哪?”
顾世雄咳嗽了好几声,年过九十的他早已气力不济,说起话来声音很是虚弱。
“王爷,虽然在京城你还是镇南王,可这个镇南王到底有没有实权,又有多浓的讽刺意味想必您比我还清楚。李启天留着咱们,为的是炫耀他灭了大燕的丰功伟绩,咱们赖以求生的依靠,不过是建立在李启天的戏耍之上。
“眼下朝局变动,李启天连番做出那等愚蠢之事,败坏了自己的名声,让舆论倒向逄枭。依老朽愚见,将来这二人必有一争,未来若继续留在此处,王爷恐被波及,不如趁现在李启天尚且未曾注意到这里,悄然遁走,以后便是天高地阔了。”
“天高地阔?”尉迟燕苦笑着摇了摇头,眼角的皱纹因他的苦笑而堆积更深,“你的意思是,出去后,做个平凡的农人?”
“若想平安度过一生,王爷做个平凡的农人是最好的选择。将来买几亩地,置办些房产,再娶一方妻室,忘记过去,忘记自己的身世,就当一个没有过去,只有未来的人。”
屋内一片寂静,尉迟燕眼中一片泪意朦胧,最后竟然哭着笑出了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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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世雄叹了口气,拍了拍尉迟燕颤抖的肩头,“时也命也,王爷这一生享受过荣华富贵,也经历过灭国之痛,若能彻底放开,往后的人生平淡安宁,也不算一件坏事。”
尉迟燕抬起头,透过泪雾看着顾世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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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世雄欣慰的点头,“老朽这一生,辅佐三代帝王,如今若能护您平平安安,远离灾祸,也算是对得起祖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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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严重了。到底是老臣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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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迟燕与顾世雄都心酸不已,抱头痛哭起来。
隔日,镇南王府长史发现了尉迟燕与顾世雄失踪,急忙将消息禀给了李启天。
李启天得知后只沉默一瞬,随口吩咐了一句:“去追。”便没了下文。在他眼中,尉迟燕是去是留是生是死已经无关紧要,这么一个毫无建树的亡国之君,他留他性命就是为了玩罢了,丢了便丢了,只当走失了一只哈巴狗,也没什么大不了。
要紧是眼下北疆的战事和逄枭的态度。
在众人面前,李启天表现出的愤怒与他心中的忐忑成正比。逄枭此时已是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又手握重兵,李启天自己也上过战场,最是清楚一同在沙场上厮杀时兼顾的同袍之情,客观的说,逄枭又的确是一个容易引人追随的人,几个条件相加,李启天真的很担心前线逄枭会一呼百应,不去收拾鞑靼,转身就直接打上京城。琇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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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飞珊依旧时常写信与穆静湖诉衷肠,穆静湖的心思早就有所动摇。如今乍然得知天机子去世的消息,心思最是脆弱的时候,秋飞珊的来信多少让他心里好受了一些,对秋飞珊的排斥也就不那么强烈了。
与鞑靼的战事已进展到白热化,三月初,逄枭与季泽宇帅大军压境,直将思勤与陆衡的人兵马逼退至无人区沙漠跟前。
陆衡望着满眼的黄沙,心思早已飞了很远。
当日他与秦宜宁被思勤所绑,就曾经被逼穿越过这一片无人区沙漠。如今回想当日,一幕幕还仿佛就在眼前。当时的秦宜宁敬重他,信任他,而如今,他成了叛国的奸贼,秦宜宁的丈夫成了剿灭奸贼是的先锋。
他这一辈子,或许都与秦宜宁无缘了。
“在想什么?”思勤从营帐中出来,见陆衡呆站在沙漠旁,眼神之中便有怀疑一闪而逝。
陆衡回头,就见思勤一身黑色皮裘,头发编成小辫在头顶束成一束,行军之中颇有几分狼狈,不由得勾起了唇角:“没想什么,只是在想,可汗可有法子解此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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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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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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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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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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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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