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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一十四章 大善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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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大善人显然松了一口气,笑着道:“那就好。你们快些去歇着吧。”
    “是。”仆从恭敬应声退下。
    王大善人便与秦宜宁道:“时辰不早了,不如王妃也去稍作整顿休息?”
    秦宜宁摇摇头,“多谢好意,不过我还不累。”
    虽然她衣裙之上沾染血污,长发也散乱了,可这些在她看来都不算要紧事,她不放心将青年单独放在王大善人跟前。
    王大善人似也看出秦宜宁的顾虑,苦笑了一下,便不再劝说。
    明亮的绢灯勾勒出昏迷的青年清瘦苍白的轮廓,王大善人垂眸望着,许久自顾自的开了口。
    “从前有一个人,生于乡野,父亲是个落魄的书生,母亲早逝。他自幼家贫,七八岁上生父也故去了,他便做了个小商铺的伙计。”
    秦宜宁看向王大善人,并未打断他的话,听着他略显低哑的声音。
    “他是个聪明孩子,因自小跟父亲启了蒙,虽算不上有才学,至少识字算账都是不成问题的,因此在商铺很受掌柜的提携。后来因战乱,商铺开不下去,他为了生计,便做了个行商,走南闯北,见过不少的世面,历过许多的艰险,因着眼界越来越宽,脑子也灵活,他的生意也越做越大。
    “只不过世道乱,他又是个行商,也并未娶亲。
    “那年他已二十七了。走到了一个富裕的县城,行商时便认识了一位年轻小姐。他生的还算俊俏,小姐主动与他接触了几次,后来就有媒人来说了亲。
    “不过,那家小姐是当地大户的嫡出小姐,他父亲原本看不上那行商,后来几经波折,就提出让行商入赘他们家。
    “行商漂泊惯了,家乡没有亲人,又是真心爱慕小姐,便答应了入赘。做了那大户人家的赘婿,得到岳丈老泰山的扶持,生意上简直是如虎添翼,自立门户,创下了一番大事业,不过几年的时间,赚得的收入就比他岳丈老泰山家里的家底儿还要厚。”
    王大善人抬起头看着帐子上的翠竹绣纹,继续道:“原本他与那小姐还是很恩爱的。只是再深刻的感情,也禁不住时间磋磨,他能渐渐感觉道那小姐对他已开始敷衍。琇書蛧
    “有一年他出了一趟远门,回到县城时,捡到了一个昏迷的年轻人,那年轻人穿着交领的长袍,脚上赤足踩着草鞋,打扮的不像鞑靼人,也不像是百越之类的番邦,身上还带着一股浓重的海腥味儿,一看就知道不是汉人。
    “这商人动了恻隐之心,将青年救起,给他请了大夫治病,养活了他几日。青年痊愈后,就给这商人行了跪拜之礼,时常像侍卫一般跟着商人。当时商人便想,或许这个青年是想做护卫来保护他,以报答他的救命之恩?”
    秦宜宁此时已经睁圆了眼,看向了床榻上昏迷的青年。
    王大善人还在继续说着:“商人原本想着,那青年是个老实人,又有武艺在身上,他时常做生意,身边有个武艺高强之人保护也是极好的事,反正他也不会亏待青年,就默许了他的做法。
    “谁知才过了一天,商人的家里就出了一件大事。”
    王大善人猛然回头看向秦宜宁,眼神漆黑,声音颤抖,“那天晚上,商人竟发现他的妻子与人通奸!他这些年对待妻子一直一心一意,即便她妻子对他冷淡了,他也从未多想过。乍然发现她与奸夫滚作一团,当即气血上涌,抓了那奸夫就要拼命。
    “只不过,商人气头上,忘记自己算不得什么高手,不过会点三脚猫的功夫,两三下他就被她妻子和奸夫合伙绑了起来。
    “从她妻子与那奸夫的对话中,他才明白,原来他妻子早就与那奸夫有染,而他那本地大族的岳丈老泰山也知道这件事,甚至纵容女儿这般行事,还想要谋夺他的家财!”
    “他手中的财富已经太多了。他的岳丈是个贪婪之人,就与他妻子定下了这个计策,想借此机会将人杀了,名正言顺的得到他的财产。
    “当时那商人简直万念俱灰。可就在他妻子与奸夫要杀了他时,他救起的那个青年忽然出现了
    “他的刀法极快。商人还来不及阻止,正要杀他的奸夫**就被那青年给杀了,商人当时快被吓傻了,被解开绳索后好半晌才反应过来,还不等他想到解决和应对的办法,他岳丈就像是早有计划一般带着一大群人赶来,将他们家大宅都给包围了起来。
    “商人的岳丈发现他女儿的尸首,厉声质问,同行而来的族老和侍卫也都气势汹汹。商人当时又是震惊又是愤怒,还有一种浓浓的不甘。若让他岳父得逞,他丧命不打紧,丢了家产也不打紧,可是他真的是咽不下这口气。
    “所以,商人当时急中生智,将他妻子的死直接推给了他捡回来的那青年。说他善心捡来个人,没想到他会行凶。
    “他岳父兴许是不想让女儿与人私通的事也被吵嚷开,左右女儿已经死了,还需要从长计议,就也没有立即追查,表面相信了商人的话。
    “商人的岳丈要送青年去官府。那商人虽然因为要复仇而牺牲了青年,可到底心里是不安的。尤其是当他岳丈命人要抓那青年时,青年不可置信的看向商人时候的眼睛……
    “商人这辈子都忘不了那个眼神,那种被背叛后的心如死灰的眼神。青年是个那般武艺高强的人,却一下子死了心似的,没有反抗,任由人抓了他。
    “商人不想让青年去死,说服了他的岳丈不去报告官府,说留着这人岂不是更好,死了反而是一种解脱。他的岳丈失去女儿,自然也想找个发泄的出口,就答应了这要求。
    “商人的岳丈接下来,一面一点点吞并商人的财产,一面命人去折磨在街上流浪的青年。他告诉所有人,青年是个忘恩负义的狼崽子,是不配吃人饭的人,他猪狗不如。
    “可只有商人自己知道,青年是个知恩图报的忠诚之人,他虽然又聋又哑,可他什么都懂得,他受商人救命之恩,便认商人为主做为报答,他救了商人的命,替商人杀了要杀他的人,他却反咬了青年一口。青年被他信任的主人背叛了,才会那般失落!
    “看重道义与恩义的人,将这些当做信念与信仰,被背叛后心灰意冷,任由人欺负,还被打断了手臂与腿。”
    王大善人微笑看着秦宜宁,声音平静的道:“四年多了,商人的财产被吞并的差不多了,他势单力孤,斗不过宗族大势力,根本无力反抗。他失去了妻子,没有了家庭,都是因他岳父的贪欲而起,他也是被无辜背叛的人!
    “而他所经历的这些事,难道身边的人都不知道吗?那些眼看着他的产业一样样易主的人,难道真的什么没有察觉?
    “那些人只不过是从他岳丈那里或多或少得到了好处,都不愿意多理会罢了。
    “商人对得起所有人,这一生做过所有事,都是坦坦荡荡的,唯一对不起的就是为了他被虐待了四年的青年。”
    王大善人看向床铺上昏迷之人,声音越发轻了:“所以,才刚草民才说,王妃是个好主子。他如过早些遇到你就好了。”
    秦宜宁抿着唇一言不发。
    屋内安静的能听得见呼吸之声。
    沉默良久,王大善人忽然站起身,负手转向秦宜宁,笑着道:“看在那个忠诚之人的份儿上,草民再告诉王妃一件事。”
    “什么事?”秦宜宁的声音有些沙哑。
    王大善人道:“民夫未至辉川县之事,你道起因在何处?其实这件事,是我的主意。”
    “什么?”秦宜宁猛然站起身,声音忍不住拔高。
    “您别惊讶,此事真的是我的主意。程知县虽与陆门世家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可或许您不知道,程知县还是个一心为国为民的烂好人。”
    秦宜宁瞠目,缓缓站起身。
    王大善人道:“程知县观邸报,知道今年必有大涝,而大涝之后便是大旱,不出一年,南方必定出现饥情!大周建朝之初,国库空虚,内帑银子也有限。天子不考虑如何赈灾的问题,却大兴土木要修皇陵。有限的银子不用来救人,却用来做这等事,程知县愁的头发都白了一半。”
    王大善人的唇角挂起个微笑的弧度,仔细看,却是又几分嘲弄。
    “我与程知县相识不久,却荣幸的被程知县视为知己,一次吃酒时说了这件事,程知县担心饥情到来朝廷无力赈灾,只怕刚刚稳定下来的国朝又不稳了,到时苦的还是百姓。
    “看得出,程知县是宁可牺牲小我也要拯救百姓的人,我自然佩服的很,便给他出了个主意:拖慢皇陵的修建进程。而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换掉一个皇陵官儿。只要皇陵官出了问题,朝廷必定要换个督办来,届时没有一年半载事情不能成。而一年半载之后,南方灾情已发,圣上的银子自然不用在百姓身上也不行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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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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