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一十一章 奔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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逄枭瞳孔骤缩,咬牙切齿的挥舞刀鞘,将百姓已砍在眼前的斧头抡开,心中暗骂那卑鄙小人——先利用秦宜宁的同情心让她搭救,借以接近,然后摸清底细之后再做其他打算!这人怎么不被天打雷轰了!
逄枭盛怒之下大吼:“都给我停手!再乱动,一律以谋逆乱党罪论!你们是不在乎生死,难道你们家里娘老子也都不在乎吗!”
逄枭这厢与百姓交涉时,秦宜宁已经被青年拥着一路杀出一条血路冲出包围。
秦宜宁浑身都是溅上的鲜血,但她一点都没伤着。
青年面色苍白,深蓝色的布衣处处都是破碎刀痕,他浑身血腥味浓郁,显然是受了不轻的伤。
除了那些为了让逄枭写保证书留在原地依旧包围府衙的百姓,很多被青年砍伤砍杀家人的百姓都仇恨不已的追上来,仿佛要将秦宜宁与青年碎尸万段。
青年是跛足,可他带着秦宜宁依旧跑的飞快,没有人阻拦时,他将竹刀旋钮收进了竹棍,将之夹在右侧腋下,完好的左手拉住秦宜宁,几乎将她带的快要脚不沾地。
秦宜宁满心复杂,她怎么就这么笨,救人是好事,她却救了一个这般高手还不自知?
或许这人根本就不需要人去救,是自己多事……
人群的混乱越来越远,但追兵的脚步丝毫不肯放松,青年带着秦宜宁一路发足狂奔,在县城中七绕八拐,好容易在窄巷里一堆杂物之后找到个藏身之所。
此地距离衙门已经很远了,几乎听不见嘈杂的叫嚷声,只有被惊了的犬吠声此起彼伏。
青年抓着秦宜宁的手,将她当在身后,二人紧贴着墙壁蹲着,以一堆柴火竹筐之类的作掩护。
秦宜宁的角度,正看得到青年被刀剑伤的体无完肤的后背。
这些伤痕几乎都是惊蛰他们想要抢回她时候奋力砍伤的。那些百姓在青年的竹刀之下根本就不是对手。
他对她完全没有防备。
秦宜宁手中有匕首。她也能立即将匕首扎进青年的后心。
可看着青年紧绷着身子,仿若警惕的野兽一般盯着巷子口,左手还下意识的护在她身前,他背部的伤口还一直在流血,秦宜宁忽然有些了然。
这个人,会不会是想救她?
他是个不懂规矩的野蛮人,又聋又哑,听不懂百姓们在说什么,他只看到有人要抓她,有人来摸她。
以他的身手,三个银面暗探加起来都不是他对手,且还是在他一只手臂和一条腿残疾的情况之下,这个人脱离小雪的眼前着实太容易了。
他既听不见,又不懂规矩,回到丹福县看到她被那么多百姓围攻,还有人要轻薄她,他若有报答之心,一定会冲上来保护。
而他现在浑身伤痕累累,她却完好无伤,一根头发丝都没掉,除了身上弄的脏污了一些之外,她没有一点问题。
秦宜宁往常看人做事,总是想着不要在乎别人说什么,只要看看别人做了什么。
这个青年口不能言,却用自己的行动将她带出了暴民的包围圈,又奋力拼杀,用身体护着她,没让她受一点伤。
他就像是狼狈又警惕的野狗,龇着犬齿,奋力的在保护她。
秦宜宁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想得太多,可是以眼前的状况来看,她得到的就是这个结论。
青年要绑她,他们初遇时他就已经有很多机会这么做了,当时她可是完全没有防备的。
当时没有做,就说明他并不是要绑架她。
再说她已经在人前露面,又被那么多愤怒的百姓追杀,她眼下如果离开青年,被那些不安好心的男人抓去,后果不堪设想!
思及此处,秦宜宁便打定主意,不能离开青年,眼下且先跟着他,逃离危险再从长计议也不迟。
这时,巷子外传来一阵错杂的脚步声,有人大声叫嚷着:“我亲眼看着他们是往这边跑了!”
“他奶奶的,抓住那狼崽子一定剁了他喂狗!”
“对,抓住他,我要给我大哥报仇!”
……
仇恨的诅咒声随着脚步声渐渐跑远,秦宜宁却不敢乱动,也不敢发出任何声音。
青年的依旧紧绷这神经,左手已经抓住了秦宜宁的手腕,保持刚才的姿势不动。
不多时,脚步声又回来了。
“难道真不在这里?是往那边去了吧!”
“走!去看看!”
一群人举着火把拿着武器,又往另一边跑去。
这时青年抓着秦宜宁手腕的左手用力,夹着竹棍就带着她往巷子外跑。
二人到了街上,奋力的往前冲。
秦宜宁此时着实庆幸自己的体力还可以,也没有自小长在爹娘身边,还保留了一双天足,她若是三寸金莲,这会子怕不是早就被人逮住了?
“在那边!”
身后很远的地方传来一声大吼。
秦宜宁心里一个激灵,猛然回头,就看到一片火把连成的海洋正往这个方向追来。
青年抓着秦宜宁的手腕,分毫不放松,继续发足狂奔。
此时,整个丹福县都被这一场变故惊醒了。
丹福县三个大家族的人口占了县城人口的七八成,这一次发民夫,他们的损失最大,去衙门口闹事自然也是他们三个大家族牵头的,去的人也是最多的。
可谁料想忠顺亲王没有动手伤人,却是在他们县城里吃了四年狗饭猪食的“狼崽子”动了刀子,他竟然还是个这么厉害的人物。
三大家族不论主家还是旁支,伤亡人数加起来足已过百人。
他们又岂能放过杀人者?
是以秦宜宁与青年一路遇上的追兵就没断过,且人人都是奔着抓住他们千刀万剐碎尸万段报仇来的。
青年带着秦宜宁逃向郊外,勉强甩开追兵,躲进了一片树林。
黑暗中,树林中处处都是阴影,枝丫乱翘灌木丛丛之间有一种诡异的狰狞之感。青年带着秦宜宁爬上陡坡,将她藏在一株灌木丛后头,自己则依旧挡在她的身前。
此时远离城中,身在山里,青年身上的血腥气就更加浓重了。
秦宜宁知道他受了很重的伤,因为跑动,伤口一直在流血。她皱着眉头,轻轻地点了一下青年的肩头。
青年回头看来,对上秦宜宁视线,垂眸低下了头。
秦宜宁知道他听不见也不能说话,就比划着他背后的伤口。
青年看了她半晌,摇摇头。
秦宜宁无奈叹息,她出来时带着匕首和银票,还特意揣着冰糖做的各种小药包。此时正好能派上用场。
她将药包拿出来,刚打算动作,忽然听见山下传来一阵脚步声。火光渐渐明亮,秦宜宁面色凝重,又将药包收了起来。
追来的那些人根本就不给他们停歇和上药的机会。
“搜!他们一定就在这附近!”
“对,抓住狼崽子,一定要活剐了他!”
“还有那个娘们,逮着她必定要好好收拾她一顿,他们都是祸害咱们寻常百姓的走狗!”
……
一群人咒骂着,呈现出一个宽大的包围圈,一步步往山上走来。
秦宜宁面色凝重,如此下去,必定会被抓住的。
青年回头,推着秦宜宁的肩膀将她往灌木丛里藏,秦宜宁拧着眉,被直接按在了灌木丛里,被树枝挂乱了长发,刮破了衣裳。
青年抿着唇看着她,拍拍她手臂,重重点了一下头,随即转身就跑。
秦宜宁一愣,立即就明白了他的意图。
这人是想引开追兵!
秦宜宁想叫他回来。可是她知道叫嚷也没用,因为青年听不见!
眼看着青年跑远,很快就听见一阵咒骂声和喊打喊杀生,随即而来的便是惨叫声。
秦宜宁紧紧拧着眉头,足过了一炷香时间打斗声才彻底平息。
随后,一道跛足之人特有的脚步声凌乱的靠近。秦宜宁钻出灌木丛,就看到青年拄着竹棍,踉踉跄跄的走来。
山下的追兵,已经完全没有了声音。
那么多人,都……杀了?
“你……”秦宜宁已经不知该说什么好。
这个人与她所遇见的所有人都不一样。
说他歹毒,他明明可以不用管她,却因为一顿饱饭的恩情,就冲进人群将她带离暴民的包围,从而将麻烦惹上身,弄的自己伤痕累累也从没有放下她,将她护严严实实,没让她受一点伤。
可若是说他不歹毒,他杀起人来却毫不犹豫。仿佛在他的眼里,人命就与蚂蚁的命一样。他杀人,仿佛走路时踩死蚂蚁,一点都不觉得愧疚。杀人对他来说像是家常便饭:他手中的刀快的仿若残影,在他断了一只手臂一条腿的情况下,依旧有如此出色的身手就足可证明这一点。
这个人在丹福县被人虐待了四年,像个无用的乞儿,吃猪食,吃狗饭,从来没想过反抗。
可这次又为什么要主动搀和进来?事实真的与她猜想的一样吗?
从前秦宜宁不信这人是个杀人犯,可如今看来他的架势却是信了。
但是这样一个因为她请他吃了一顿饭就拼了命来报答的人,又为何会杀掉当初救了他的大善人的妻子?
这其中,处处都透着蹊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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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逄枭盛怒之下大吼:“都给我停手!再乱动,一律以谋逆乱党罪论!你们是不在乎生死,难道你们家里娘老子也都不在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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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宜宁浑身都是溅上的鲜血,但她一点都没伤着。
青年面色苍白,深蓝色的布衣处处都是破碎刀痕,他浑身血腥味浓郁,显然是受了不轻的伤。
除了那些为了让逄枭写保证书留在原地依旧包围府衙的百姓,很多被青年砍伤砍杀家人的百姓都仇恨不已的追上来,仿佛要将秦宜宁与青年碎尸万段。
青年是跛足,可他带着秦宜宁依旧跑的飞快,没有人阻拦时,他将竹刀旋钮收进了竹棍,将之夹在右侧腋下,完好的左手拉住秦宜宁,几乎将她带的快要脚不沾地。
秦宜宁满心复杂,她怎么就这么笨,救人是好事,她却救了一个这般高手还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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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的混乱越来越远,但追兵的脚步丝毫不肯放松,青年带着秦宜宁一路发足狂奔,在县城中七绕八拐,好容易在窄巷里一堆杂物之后找到个藏身之所。
此地距离衙门已经很远了,几乎听不见嘈杂的叫嚷声,只有被惊了的犬吠声此起彼伏。
青年抓着秦宜宁的手,将她当在身后,二人紧贴着墙壁蹲着,以一堆柴火竹筐之类的作掩护。
秦宜宁的角度,正看得到青年被刀剑伤的体无完肤的后背。
这些伤痕几乎都是惊蛰他们想要抢回她时候奋力砍伤的。那些百姓在青年的竹刀之下根本就不是对手。
他对她完全没有防备。
秦宜宁手中有匕首。她也能立即将匕首扎进青年的后心。
可看着青年紧绷着身子,仿若警惕的野兽一般盯着巷子口,左手还下意识的护在她身前,他背部的伤口还一直在流血,秦宜宁忽然有些了然。
这个人,会不会是想救她?
他是个不懂规矩的野蛮人,又聋又哑,听不懂百姓们在说什么,他只看到有人要抓她,有人来摸她。
以他的身手,三个银面暗探加起来都不是他对手,且还是在他一只手臂和一条腿残疾的情况之下,这个人脱离小雪的眼前着实太容易了。
他既听不见,又不懂规矩,回到丹福县看到她被那么多百姓围攻,还有人要轻薄她,他若有报答之心,一定会冲上来保护。
而他现在浑身伤痕累累,她却完好无伤,一根头发丝都没掉,除了身上弄的脏污了一些之外,她没有一点问题。
秦宜宁往常看人做事,总是想着不要在乎别人说什么,只要看看别人做了什么。
这个青年口不能言,却用自己的行动将她带出了暴民的包围圈,又奋力拼杀,用身体护着她,没让她受一点伤。
他就像是狼狈又警惕的野狗,龇着犬齿,奋力的在保护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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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要绑她,他们初遇时他就已经有很多机会这么做了,当时她可是完全没有防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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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她已经在人前露面,又被那么多愤怒的百姓追杀,她眼下如果离开青年,被那些不安好心的男人抓去,后果不堪设想!
思及此处,秦宜宁便打定主意,不能离开青年,眼下且先跟着他,逃离危险再从长计议也不迟。
这时,巷子外传来一阵错杂的脚步声,有人大声叫嚷着:“我亲眼看着他们是往这边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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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时,脚步声又回来了。
“难道真不在这里?是往那边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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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青年抓着秦宜宁手腕的左手用力,夹着竹棍就带着她往巷子外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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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家族不论主家还是旁支,伤亡人数加起来足已过百人。
他们又岂能放过杀人者?
是以秦宜宁与青年一路遇上的追兵就没断过,且人人都是奔着抓住他们千刀万剐碎尸万段报仇来的。
青年带着秦宜宁逃向郊外,勉强甩开追兵,躲进了一片树林。
黑暗中,树林中处处都是阴影,枝丫乱翘灌木丛丛之间有一种诡异的狰狞之感。青年带着秦宜宁爬上陡坡,将她藏在一株灌木丛后头,自己则依旧挡在她的身前。
此时远离城中,身在山里,青年身上的血腥气就更加浓重了。
秦宜宁知道他受了很重的伤,因为跑动,伤口一直在流血。她皱着眉头,轻轻地点了一下青年的肩头。
青年回头看来,对上秦宜宁视线,垂眸低下了头。
秦宜宁知道他听不见也不能说话,就比划着他背后的伤口。
青年看了她半晌,摇摇头。
秦宜宁无奈叹息,她出来时带着匕首和银票,还特意揣着冰糖做的各种小药包。此时正好能派上用场。
她将药包拿出来,刚打算动作,忽然听见山下传来一阵脚步声。火光渐渐明亮,秦宜宁面色凝重,又将药包收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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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他们一定就在这附近!”
“对,抓住狼崽子,一定要活剐了他!”
“还有那个娘们,逮着她必定要好好收拾她一顿,他们都是祸害咱们寻常百姓的走狗!”
……
一群人咒骂着,呈现出一个宽大的包围圈,一步步往山上走来。
秦宜宁面色凝重,如此下去,必定会被抓住的。
青年回头,推着秦宜宁的肩膀将她往灌木丛里藏,秦宜宁拧着眉,被直接按在了灌木丛里,被树枝挂乱了长发,刮破了衣裳。
青年抿着唇看着她,拍拍她手臂,重重点了一下头,随即转身就跑。
秦宜宁一愣,立即就明白了他的意图。
这人是想引开追兵!
秦宜宁想叫他回来。可是她知道叫嚷也没用,因为青年听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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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宜宁紧紧拧着眉头,足过了一炷香时间打斗声才彻底平息。
随后,一道跛足之人特有的脚步声凌乱的靠近。秦宜宁钻出灌木丛,就看到青年拄着竹棍,踉踉跄跄的走来。
山下的追兵,已经完全没有了声音。
那么多人,都……杀了?
“你……”秦宜宁已经不知该说什么好。
这个人与她所遇见的所有人都不一样。
说他歹毒,他明明可以不用管她,却因为一顿饱饭的恩情,就冲进人群将她带离暴民的包围,从而将麻烦惹上身,弄的自己伤痕累累也从没有放下她,将她护严严实实,没让她受一点伤。
可若是说他不歹毒,他杀起人来却毫不犹豫。仿佛在他的眼里,人命就与蚂蚁的命一样。他杀人,仿佛走路时踩死蚂蚁,一点都不觉得愧疚。杀人对他来说像是家常便饭:他手中的刀快的仿若残影,在他断了一只手臂一条腿的情况下,依旧有如此出色的身手就足可证明这一点。
这个人在丹福县被人虐待了四年,像个无用的乞儿,吃猪食,吃狗饭,从来没想过反抗。
可这次又为什么要主动搀和进来?事实真的与她猜想的一样吗?
从前秦宜宁不信这人是个杀人犯,可如今看来他的架势却是信了。
但是这样一个因为她请他吃了一顿饭就拼了命来报答的人,又为何会杀掉当初救了他的大善人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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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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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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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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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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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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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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