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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五十九章 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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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逄枭单手负在背后,背脊挺直的伸出一只手臂虚扶了一下。
    二人将相敬如宾演绎的非常完美。
    只是他们的心里,此时都想拥抱对方。
    秦宜宁坐上马车,逄枭也翻身上马,带着人走在后头,“本王正好也要回军营去,送你们一程。”
    逄枭说的送一程,却一直将秦宜宁与密使回京的队伍送到了旧都城外一百多里,这里与平南军大营完全是相反的方向,若是再走,去平南军大营就已经太远了。
    催马走在秦宜宁的马车旁边,逄枭笑着道:“回家安心便是,等我回京。”
    逄枭一袭黑衣,面白如玉,目如点漆,在晨光之下俊美的仿佛不是凡人。
    秦宜宁撩起窗帘,歪着头笑着对他笑,“知道了。你也放心。”
    逄枭深深的望着秦宜宁,眼中有爱怜,有不舍,更多的却是无奈。
    大手摸了摸秦宜宁微凉的脸颊,逄枭嘱咐马车里的寄云几个:“你们好生伺候着王妃,天气转凉了,越往北方去就越冷,你们好生给王妃添减衣裳,别冷着了。”
    “是,王爷放心。”寄云和冰糖几人都笑着应下。莺声燕语的声音十分好听。
    逄枭嘱咐了一番,就再无多逗留的理由了,策马去与程总管道了别,便带着手下的十几个人策马扬鞭,沿着官道往平南军大营的方向疾驰而去。
    秦宜宁端正坐回车厢内,怅然若失。
    才刚刚分开,她就已经开始想念了。
    回京的路程非常顺利,秦宜宁的身边带着银面暗探与贴身服侍的婢女,又有逄枭安排的六名精虎卫围绕在马车周围,安全上是有保障,偶尔遇上一些好汉,也都被打的落荒而逃。
    程总管得了逄枭给的好处,对秦宜宁非常客气,秦宜宁也不是跋扈的人,对程总管也很是有礼,一来二去,一路上二人还熟悉了一些,彼此都保持着一个相互尊重的度。
    只不过,有圣上的旨意在,他们路上不敢耽搁,依旧是要风餐露宿急匆匆的往京城赶。
    秦宜宁虽然说是要做迎亲大使,可是她毕竟不是地地道道的大家闺秀。她的规矩还是以前在大燕朝时,跟着燕朝宫中退役的老嬷嬷学的。
    燕朝的规矩礼仪,与大周的自然有所不同。
    而大周遵循的礼仪,也是从北冀国那里学来转化的,也并算不得真正的遵循古礼。
    毕竟大周才建朝六年,包括皇后、太后、长公主,他们也顶多算作是“地主婆”出身罢了,比起那些家学渊源的大家闺秀、皇室女眷的规矩简直不堪入目。
    这一次战胜了鞑靼,大周要彰显国威,又要让外族看看大周的古礼和风度,自然是不会含糊。
    程总管笑着道:“……所以王妃回京之后,等着塔娜公主的这段时间,应该是要先去学习古礼的。”
    秦宜宁点点头,“这是应该的。鞑靼盘踞北方,从北冀时代就年年扣边,百姓们深受其害,如今咱们大周兵马势如破竹,终于战胜了鞑靼,还百姓一片太平,面对已经投降的罪魁祸首咱们不能如何,但是让他们看看咱们大周的礼仪气度也是必不可少的,这也是彰显国威的一种方式。”
    “是,王妃说的极是。”程总管连连点头,心里对秦宜宁佩服不已,人家的思想气度,果然是忠顺亲王的枕边人,说起话来滴水不漏。
    “王妃果真是个在聪慧不过的人儿,圣上慧眼如炬,奴婢真是佩服。”
    一句话,将秦宜宁和李启天都奉承了。
    秦宜宁与程总管一同赶路,也摸透了这个人的性格。
    能坐到他这个位置的内监,绝对不会是行事冲动的人,做事最讲究圆滑,什么人都不开罪,总是将就留一线,说不定未来还能给自己结个善缘。
    秦宜宁有时候不由得想,或许她也应该跟程总管好生学习学习为人处世。
    因为有时她觉得,自从嫁给逄枭,自己有所依仗,好像做事都不知道圆融变通了,脾气也变的更为急躁。
    这样不好,容易招惹麻烦。
    回京的路程遥远,越是靠近京城,天气就越是寒冷,秦宜宁离开京城时带着的厚实大毛衣裳派上了用场,手里还要时常捧着个精致的暖手炉,饶是如此,秦宜宁还时常觉得冷。
    “王妃这是生产之后身子亏损了,才会畏寒。咱们回京之后安稳下来,我还是要好生给王妃调理调理的。您别觉得自己没事,就浑不在意,您也不想想自己现在才几岁……”
    冰糖一面将一个精致的暖炉放在秦宜宁脚边,一边絮絮叨叨。
    秦宜宁噗嗤一笑,道:“冰糖这么会疼人,我都舍不得将你给了虎子那个木头疙瘩了。”
    “哎呀,王妃怎么这样?人家是好心关心你,你转身却来取笑人家。”冰糖的脸红的像是煮熟的虾子,低着头不去看秦宜宁的眼睛。
    一旁的寄云、纤云、秋露和连小粥几个都禁不住笑起来。
    大家七嘴八舌的打趣着冰糖。
    秦宜宁轻轻地掐了寄云和纤云的脸颊,笑道:“你们也别只顾着取笑冰糖,你们年纪也不小了,回去之后我也会留心的,一定给你们寻个好人家,不叫你们明珠暗投。”
    “王妃莫不是疯了,怎么今儿想起要乱点鸳鸯谱了。”纤云的脸比冰糖的还红,嗔道:“我们走了,谁来伺候您?”
    秋露也道:“我是不会离开王妃身边的。”
    秦宜宁笑着道:“傻瓜,你们将来都可以回到我身边来做管事娘子啊。哪里能一辈子不嫁人?寻个靠得住的如意郎君,将来和和美美的,就像我和王爷这样,相互扶持,岂不是好?而且我和王爷都可以做你们的后盾,就不信有哪个不开眼的,将来敢怠慢你们。”
    几人都被秦宜宁说的面红耳赤,心里却都很感动,她们都知道秦宜宁真心在为她们的幸福谋划。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是接近京城,就越是临近严冬。今年的雪特别大,他们虽是奉旨回京,赶路赶的非常紧张,却依旧被大雪耽搁了不少的行程。
    如此一来,当回京的队伍来到距离京城还有半日路程的大兴镇时,已是十一月初三的午后了。.
    程总管穿着厚实的大毛领子衣裳,抄着手踏着雪,吱嘎吱嘎的走到秦宜宁的马车跟前,笑着道:“王妃。”
    秦宜宁听见动静,忙推开了车窗,笑道:“程总管。”
    “王妃,如今已到了大兴镇,咱们今日现在此处将就一夜,稍作整顿,明日便可以直进城了。”
    “还是程总管想的周到,就依您所言吧。”秦宜宁颔首。
    “是。”程总管拱了拱手,便吩咐队伍往大兴镇而去。
    镇子并不大,一条主街,一眼就能望到尽头。镇子上唯一一家客栈也没有什么独院,只二楼有独间的客房。
    一行人安排着住下,还有随行的侍卫要下去挤着住通铺。但一想明日便能进城,艰苦的旅程终于结束了,大家的心情也都很好。
    秦宜宁沐浴之后,将明日要穿的提前预备好,就披散着半干的长发坐在灯前做针线。
    几个婢女都已经非常困乏,秦宜宁就打发她们赶紧去休息,“明日还要早起,进城后还有一堆事要做,得养好精神才行。”
    冰糖几人着实累的睁不开眼,闻言也不推辞,各自去睡下了,秦宜宁这里外间只留下秋露上夜。
    秦宜宁有一针没一针的缝着手中的外袍,这是她给逄枭做的春装,打算让他翻年穿的。太复杂的花样她绣不好,打算将来让绣娘来做,她就只做出成衣来。反正逄枭不会嫌弃她的针脚太粗,仔细别将针落在衣服里扎了他就行了。
    每天也只有在灯下为他缝制衣裳的时间,她才能放任自己的思念决堤,在人前,她完全不想暴露自己的情绪,尤其是身边还跟了那么多的人,她不能让自己的负面情绪影响了别人。
    不知道旧都的情况怎么样了。
    她跟着程总管一道,与逄枭的联络都要谨慎,生怕落下什么把柄,也怕程总管身边的人里有哪里来的眼线,专门将消息传递给李启天去。
    秦宜宁轻叹了一声,眨了眨酸涩的眼,慢条斯理的整理针线,也打算就寝。
    正在这时,后窗外忽然传来轻微的声音:“王妃。”
    是惊蛰。
    秦宜宁忙抓了一件衣裳披,走到窗边隔着一层明纸,低声道:“怎么了?”
    “忠义伯想见您。”
    陆衡?
    秦宜宁想了想,压低声音道:“他人在何处?”
    “就在楼下。”
    秦宜宁想了想,她的住的房间隔着不愿就是程总管住的屋子,客栈的地板年久失修,走上去就会踩的吱嘎作响,人若是走正门进来,一定会被发现。
    但是在得知秋家与陆家之间关于隐世家族和显世家族的秘密之后,秦宜宁很想见见陆衡,探一探他的口风。
    只不知道陆衡这次来,身后有没有跟着尾巴。
    秦宜宁陷入沉思,窗外的惊蛰也不催促,耐心的等待着,他蹲在窗沿一手扒着窗框的身影映在窗纸上,仿佛化作了石像。
    片刻后,秦宜宁做了决定。
    “想办法不惊动别人,请忠义伯上来吧。”
    “是。”惊蛰应下,身影立即消失在窗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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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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